起重、搬运操作规程
一、起重、挂钩一起重挂钩人员应熟悉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捆绑吊挂知识和吊钩,索具的性能及报废标准。(二)工作前要对起重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可靠,方可使用。起吊地点及通道上不得障碍物。不得有人员逗留,并选择好安全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三)擦净吊运物件捆绑处的油污,对棱角处要用软物衬垫。(四)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选用适当的起重、运输方法。在起重、运输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平稳。对大、长物件,要设防悠绳,并有明显标志。(五)捆绑后剩余的绳头,必须紧缚在吊钩或吊物上。(六)吊运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具。吊运两件以上物件,要保持物体平稳,不使其相互碰撞。(七) 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物件吊起距地面100mm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八)翻转大型物件,必须有索具防墩和防滑脱措施,人员不准站在物件重力倾斜方向一侧。-- --(九)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进行处理。(十)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运重物或用人力支撑物件起吊,不准站在物件上吊运。(十一)被吊物件的活动零件必须卸下或固定。起吊的物件及其关联件不得埋在地下、冻结在地里或与设备、基础联结。(十二)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补物、平稳堆放,不得将物件压在管线上或堵塞通道。二、起重工具(一)麻绳、棕绳。1、 麻绳、棕绳一般用于重量较轻即小于100Kg以内物件的捆绑、起重量较小的滑车及桅杆绳索,起重机械或受力较差地方不得使用麻绳、棕绳。2、使用中,不得将麻绳、棕绳在尖锐或粗糙的物件上施拉。3、不得将麻绳、棕绳与有腐蚀作用的化学物品(如酸、碱等)、油漆等接触,不得受潮或高温烘烤,在潮湿状态允许荷重应减少一半,浸油的麻绳、棕绳应降低负荷20%。4、用麻绳、棕绳作为吊运绳索安全系数选择如下:-- --(1) 水平运输棕绳为3,麻绳为5;(2)吊挂、棕绳为5,麻绳为8。5、麻绳、棕绳发生扭结必须抖直后方可使用,允许将麻绳或棕绳接长使用,但编接的每股穿压必须在三花以上,编织部分长度不得小于200mm,多余的绳头应切除。6、配用滑轮的工作直径,至少应为绳径的7倍。(二)钢丝绳1、用钢丝绳作吊运绳索,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和用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