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条掘进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可行,严禁甩掉不用。
第9条 巷道中有淋水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电控箱、接线腔、电气控制操作台、液压油箱等,防止进水受潮。
第10条 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其他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停机手段,使机器停机。
第11条 坚持掘进机的完好检查,不准带病作业。
第12条 工作面气体超限或通风不良时严禁开机。
第13条 掘进机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二、开机前的一般检查
第14条 工作面是否通风良好,水源充足,转载运输设备是否正常,巷道支护是否良好。
第15条 掘进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第16条 各电气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液压系统管路、各控制阀、马达、油泵、油缸等是否完好和有无漏油现象。
第17条 液压箱、各齿轮箱有无缺油和油脂变质现象。
第18条 截齿是否齐全完好。
第19条 刮板输送机的刮板链条是否完好、张紧适宜,有无断裂、弯曲、链条错牙、跳链及少螺栓等现象。
第20条 电缆是否有承受张力、绝缘层被损坏和漏电等现象。
第21条 喷水管路是否畅通无阻和有无漏水现象。
第22条 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液压操作手柄,使其处于预备开机的正常状态。一般情况,紧急停止按钮处在停止状态,液压操作手柄处在中立位置或零位状态。
第23条 检查后部胶带输送机机尾是否受力受压。
三、起动及运转
第24条 起动前,必须提前3分钟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
第25条 不准带负荷启动,不准过负荷运转。
第26条 掘进机运转过程中,装载部附近不准有人。
第27条 保证截割的底板平整。
第28条 调整速度时,必须注意机器的平稳,由慢到快,不能冲击,掘进机后退时将铲板抬起。
第29条 截割头降落在最低位置时,必须将铲板落下或停止耙爪运转,防止耙爪与截割臂相互干涉。
第30条 行走时,要注意扫清机体两侧的浮煤,以防抬高机体、降低断面高度。
第31条 行走时如履带松弛或发出声响,必须及时张紧履带,防止链条受损。
第32条 截割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以防割前探梁、碰倒棚腿或棚梁。
第33条 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时刻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
第34条 司机在掘进机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掘进机运转情况,发现声音异常现象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维修工联系,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机。
第35条 司机要控制好巷道截割面防止割顶割底。
第36条 由专人监护电缆、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以防止电缆、水管拉脱、拉坏和被挤伤。
第37条 发现操作手柄按钮失灵时,必须停机检查处理,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38条 发现运转部位受阻时,必须停机检查原因,严禁反复用正反运转撞击。
第39条 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停电,以防事态扩大。
四、停机
第40条 停机时间如果较长,必须将掘进机开至安全无淋水地带,缩回截割头,并与底板接触,切断掘进机隔离开关及跟机断路开关电源,并关闭水节门。
第41条 将铲板与底板接触,将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上的煤(岩)运输干净。
第42条 将所有控制阀和操作手柄位置置于零位或空档。
第43条 班中临时停机,在未断开电气控制回路开关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种开关手柄必须恢复到停止位置。
第二节 掘进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巷道掘进机检修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 检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检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5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四、操作准备
第6条 带齐检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检修资料和图纸。
第7条 检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五、正常操作
第8条 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9条 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0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1条 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2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检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3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4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15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16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
第17条 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18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19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第20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