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申请单》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备足安装所需材料,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
3.瓦斯、一氧化碳校准气样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甲烷、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气体。
4.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各功能指标,运行正常后方准入井使用。
六、正常操作
(一)地面检修操作
第12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及锈蚀现象。
3.清除设备腔内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13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做好记录,入库备用。
(二)井下操作
第14条 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必须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申请单》进行安装。
第15条 登高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入监护,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夹角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底挖坑或拴牢,并有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接扔,梯子下方不准站人。
第16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
第17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
第18条 在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与管辖单位联系,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滑到伤人。
第19条 在轨道斜巷中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确认不提车或放车时,方可进入轨道斜巷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作业。
第20条 敷设缆线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
第21条 敷设电缆要有适当的弧度,在外力压挂时能自由坠落。
第22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它导体接触。且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璧内3~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螺栓或平垫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第23条 安装干线扩展器时,严禁带电作业,不得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停电的开关必须设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第24条 安装断电控制装置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配合使用单位按标准进行。
第25条安全监控设备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取自被控开关的负荷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