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动作不可靠。
2.超温、超压、断油(断水)等保护装置失灵。
3.仪表不完好,指示失真;操作按钮不灵敏。
4.润滑油油质、油位不符合规定。
5.压力容器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6.压风机不完好,缺护罩、电器设备、供电系统接地不良等。
7.操作失误,如人为制造超压试验时,超过安全压力值等。
二、使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操作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 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正确独立操作,能处理空压机的一般性故障。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必须定期鉴定校准(一般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不能在高于铭牌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否则会导致电机过载而烧坏。使用润滑油的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保护装置或断油信号显示装置。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断水信号显示装置;断水、断油保护装置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第7条 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
第8条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第9条 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
第10条 空气压缩机的风包,在地面应装设在室外阴冷处,在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风包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和报警。
第11条 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必须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做水压试验。在风包出口管路上必须加装释压阀,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压力应为空气压缩机最高工作压力的1.25~1.4倍。
第12条 使用空压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安全保护装置失灵。
(2)电器设备、供电系统接地不良。
(3)仪表不完好。
3.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4.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13条 安装配管焊接时,需移开周围易燃物品,并注意防止焊接火花掉入空压机内,避免烧坏空压机某些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