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场所顶板不完好。
2.轨道质量不合格,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好。
3.铺道、调道与轨道运输平行作业。
4.轨道捆绑不合格。
5.抬运轨道人数过少,协调配合不好,操作不当。
6.使用滑行的方法运送轨道。
7.铺轨操作不当,如砸道钉时配合不当。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井上、下从事轨道铺设、维修的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掌握轨道量具、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轨道铺设操作技能。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规定。
第5条 工作人员进人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的支护情况;排除安全隐患,方可进入施工地点。
第6条 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及其他管线和电气设备。
第7条 用钎子和锤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剁螺丝时,掌钎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不准和掌钎人站在同一条线上,以防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第8条 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时,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
第9条 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第10条 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严禁在钢轨上或轨缝处调直道钉。
第11条 使用起道机或千斤顶时,要垂直放正,不准歪斜,钩脚要牢固地挂在钢轨底座上,操作人员的头部和手臂要躲开压杆或千斤顶。
第12条 用起道机或千斤顶起道时,钢轨顶起后要随起随垫,所有作业人员的手、脚不准伸人轨底或轨枕下面,以防伤人。
第13条 斜巷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2.开工前要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好,关闭上车场阻车装置,挂上“斜巷内有人作业,严禁行车”警示牌后方可进入现场。
3.进入现场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
4.斜巷中严禁2个或2个以上地点同时铺轨。
5.作业时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叫互应,不准乱扔乱放。
6.工作中清理出来的煤、矸石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理干净,确保安全行车。
7.需要运送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巷上、下端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行车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8.斜巷运送钢轨时装车防滑措施要得当,装车数量,重心要符合要求,轨道装车要避开提升钢丝绳出绳,捆绑要牢固,轨道要单个穿绳捆绑,并且下端必须有兜揽防护装置,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9.使用专门车辆运送钢轨、物料、器材等大件(简称物件),需要装卸或跟送监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上运行时装卸人员不准跟车,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