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条 耙装机移动前,应先清理耙装机周围的岩石,铺好轨道,将耙装机簸箕口抬起用钩鼻挂住,两侧小门向内关闭;移动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歪倒的安全措施;不铺设轨道移机时,必须拆除簸箕口和后部刮板输送机。
第29条 在平巷中移动耙装机时,应先松开卡轨器,整理电缆,然用用牵引移动,牵引速度要均勾,不应过快。若用小绞车牵引移动时,要有信号装置,并指定专人发信号。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应将机器固定好。
第30条 在上、下山移动耙装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采用小绞车牵移把装机,并应设专职信号工和小绞车司机。
2.移功耙装机前,有关人员应对小绞车的固定、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信号、滑轮和轨道铺设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小绞车将耙装机牵引住之后,才允许拆掉卡轨器。
4.移动耙装机过程中,在机器下方及两侧禁止有人。
5.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须先固定好卡轨器及辅助加固设备,方准松开绞车钢丝绳。
6,上山移动耙装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下滑的措施,绞车司机严禁脱岗,手不离闸把。
7.特殊条件下,不采用绞车牵引移机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耙装工作结束后.应将耙斗开到耙装机前,操纵手把放在松闸的位置,关闭耙装机,切断电源,锁好开关,卸下操作手把。
第32条 清除耙装机传动部和开关上的岩石、粉尘,保持机械及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