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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集团XX煤矿经营管理标准汇编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1.井下大、中型单项工程预算程序

大、中型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单项工程采用预算结算制,实行一工程一预算一验收一结算。

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和开工现场会纪要的要求,按照单项工程造价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2日内编制好开工准备费、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电费、租赁费、外围协助劳务费等费用预算书,报市场办、人劳科审核后将工程项目预算书提交矿长批准,交施工单位执行。

2.小型工程与零星工程

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立项登记以及现场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别编制人工工资、材料预算,2日内报市场办、人劳科审核,并按审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一工程一承包,根据验收情况结算。

(四)井下单项工程的结算

单项工程结算由市场办负责,按工程项目预算与结算单据对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实行一工程一结算。

1.大、中型单项工程的结算

(1)当月竣工的大、中型单项工程,由市场办、人劳科根据工程设计和工程验收单,对工程项目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进行结算,2日内编制好工程项目结算书,经矿长批准后,报送市场办作为结算依据。

(2)当月不能竣工的工程项目,由调度室组织有关部门与施工单位到施工现场,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当月的工程预付款,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交市场办结算,待工程完工后进行总结算。

2.小型工程与零星工程的结算

小型、零星工程根据企管科、人劳科审核确定的材料,人工预算额,由市场办对施工单位进行汇总结算。

(五)单项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1.开工报告必须明确工期、质量要求及施工方式,现场验收单必须注明工程量和施工质量,参加现场鉴定和验收人员对各项记录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每人罚100元。

2.地面与安全生产关系紧密的工程项目视同井下单项工程,程序按井下单项工程执行。

3.没有开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不予结算,开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内容不清、数据不准的不予结算。

4.应急单项工程项目的奖励,通过预算后在单项工程立项表上注明奖励总额,并确定其奖励范围、明确奖励要求,否则不予支付。

5.市场办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划与实际验收误差部分,根据实际验收,核增或核减相关费用。

三、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1.单项工程立项申请表;

2.施工过程中发生费用票据。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1.单项工程验收单位;

2.人工费、材料用结算单。

附件1

单项工程结算流程图

附件2

XX煤矿单项工程立项申请表 No.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地点

述 理

工程预算总额: 元(项目预算明细表附后)

其中: 1、人工费用 元 3、外委劳务 元

2、材料费用 元 4、其它费用 元

业务审

查意见 Ⅰ 调度室: Ⅳ 企管科:

Ⅱ 技术部门: Ⅴ 人劳科:

Ⅲ 安检科: Ⅵ 其它部门:

分管矿长意见: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附件3

XX煤矿单项工程完工验收表 No.

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

编号 项目

地点

情 况

工程结算总额: 元

其中: 1、人工费用 元 3、外委劳务 元

2、材料费用 元 4、其它费用 元

结算

说明

分管部门验收意见 Ⅰ 调度室: Ⅳ 企管科:

Ⅱ 技术部门: Ⅴ 人劳科:

Ⅲ 安检科: Ⅵ 其它部门:

分管矿长意见:

矿 长 意 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附件4

单项工程人工费用(预算)明细表 No.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工作地点:

生产条件:

技术要求:

序号 作业或岗位名称 工作量 作业定额 工数 人工差 预算金额 审批增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预算金额:   元 审批金额: 元

审批说明

主管: 制表:

附件5

XX煤矿单项工程材料费用(预算)明细表 No.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

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工作地点:

生产条件:

技术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用量 单位 单价 材差 预算金额 审批增减(±)

1

2

3

4

5

7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 计

预算金额: 元 审批金额: 元

审批

说明

主管: 制表:

附件6

XX煤矿小型与零星工程项目预算总额承包表

编制单位 : 年 月 日

序号 工程

项目 地点 类型 人工费 材料费 租赁费 电费 施工

单位 备注

承包总额合计

周转性材料管理标准

QG/XQ0406-200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生产过程中,经过修复(有修复价值)再用或直接复用,反复周转的各种材料、配件和专用工具。

二、标准内容

(一)周转性材料的范围

1.木材:道木、木柱鞋、木垫板、木挡煤板、风门、调节窗等;

2.支护材料:单体柱、丌型梁、工字钢棚、U型钢棚等;

3.配件:全部有修复价值的配件;

4.大型材料:道轨、Φ50 mm及以上管路、皮带、6 mm2以上电缆、Φ12.5 mm2以上钢丝绳;

5.专用工具:小型工器具;

6.其他材料:2寸以上PVC和PE管、6mm2以下电缆、通信、监测监控电缆、其接线盒、防爆电话、瓦斯传感器、轨道和管路附件、道叉、弹簧管等可周转使用的材料。

(二)基本原则

1.计划控制与现场管理相结合原则,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2.强制回收和优先使用旧件原则。

3.加强回收、修理、周转使用、减少新材料投入,降低投入原则。

4.科室分管和区队直接管理相结合原则。

5.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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