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改革开放20多年来,煤炭从数量上保障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但在安全方面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与科学发展观极不协调,与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极不相称。本世纪头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再翻两番,煤炭供应总量仍将持续增加,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提升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矿生产能力,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1. 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
(1)建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定位,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进行调整。强化地方政府对煤矿的安全监管职能,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各地煤矿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监察的职能。
(2)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议将煤矿监察办事处更名为监察分局。对于没有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要尽快设立。建议在各级安监、煤监机构增设总工程师职务。建议适当提高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工资待遇,对于稳定队伍,提高队伍素质都是十分必要的。
2. 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