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损失巨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应生产而不能生产,没有产量哪来效益,而该支付的电费、该上缴的管理费还必须出,政府又不会为煤矿停产减免或补偿什么,我们常说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煤矿安全确实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为追求效益而酿成事故,但凡事都应辩证地看,难道我们不要没有安全的效益就应该要没有效益的安全吗?长期停产是我们为了安全而追求的目的吗?大范围、长时间停产对经济的发展无异于致命的打击。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除了煤炭还有什么可以支撑山西的经济?尤其是一些重点产煤县市,煤炭收入占到财政收入的60%以上,县域经济实质上均为煤炭经济,煤炭兴则经济兴,煤炭衰则经济垮,长期停产造成的损失惊人,甚至造成财政捉襟见肘,连工资支出都难以保障。
人为地造成新的安全隐患。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多数煤矿采用了壁式开采,长期停产,致使一些壁式工作面压力增大,被压垮,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准备的工作面不能使用,造成巨大的浪费姑且不论,而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通风系统、井下设备不同程度受到损坏,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更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实践证明煤矿复产是最易发生事故的时候,许多大事故就是停产后瓦斯大量积聚而造成的,同时也不可排除有些合法矿井为减少损失,明停暗开,强行生产,这种行为更易发生事故。
职工队伍不稳,流动、流失现象严重。除国有煤矿外,其他煤矿多为当地农民或外包工,他们下井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长期停产没有了经济来源,纷纷离开矿区,另谋他业,造成了大量的技术工人、一线工人流失,如果再重新组织生产,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生产需求,形成常年培训不见人,影响了培训效益,降低了职工素质。
影响了正常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有证矿井长期停产客观上造成了煤源紧张,煤价上涨,一些私开矿主见利忘义,受利益驱使,非法开采再度抬头,由于私开矿难以管理,客观上滋长了私开乱挖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