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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岗位操作规程汇编
2019-10-0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4)操作钻机时,操作者要站稳,以保证钻机平衡。
(5)钻机突然停钻时,操作臂将向右摆动,操作者应注意自己的位臵,操作臂右侧不准有人,以确保安全。
(6)操作者不要穿松弛的衣服,钻眼时严禁用手或使其他物品触及钻杆。
(7)钻眼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巷道的顶、帮状况,确保作业安全。
(8)支腿收缩时,操作者不可将手放在支腿上,以免划伤。
(9)钻机平放时人员不得正对气腿方向。
(10)钻眼结束后,应关掉水源、气源,并检查钻机有无损伤和松动的螺丝,并加注润滑油。
煤电钻:
1、使用前检查:
(1)煤电钻外壳有无裂纹和破损,螺钉是否松动,手把是否完整。
(2)开关是否灵活。
(3)电缆接头要严密结实,杜绝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胶皮无破损。
(4)仔细检查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综合保护装臵。
2、试运转:手握操作把,启动开关,使电钻空转2~3min,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顺时针),声音是否正常。打开水阀,检查钎子孔是否畅通。
3、打眼:
(1)开眼:试运转正常后,插好钎子,接好水管,使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对准眼位,打开水阀,然后送电,点动钻机开眼。
(2)打眼:待钻进20~30mm时,按下开关使电钻正常钻进。每隔一定时间要将钻杆来 回抽拉,排净眼内煤(岩)粉。钻眼结束后要先停电,后停水,将煤(岩)粉清理干净。
4、注意事项:
(1)使用电钻钻眼禁止戴手夺,工作服袖口必须扎紧,衣领、衣角系好,钮扣扣好,以免被钻杆缠住。
(2)使用电钻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或强推硬压,防止断钎伤人,禁止过负荷运转。
(3)严禁用手直接扶托钎杆,打眼时钻机前方严禁有人。
(4)连续使用一定时间后应暂停钻进,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进行降温,以免烧坏电机。
(5)电钻运转时,若发现启动困难或有异响以及其他故障时,应停止钻进,进行维修。禁止带电或操作时检查电缆和电钻。
(6)严禁用电缆拖电钻和将电缆在尖锐物品上摩擦、缠绕。
(7)电钻不用时应切断电源、拔出钻杆,将电缆盘好并放在安全、干燥地点,防止被炮崩或矿车碰撞等。
(8)电钻不用时应放回指定地点。
液压锚杆钻机:
1、使用前检查:
(1)检查液压锚杆钻机各部位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液压管接头连接是否牢固。
(3)检查油箱油位,严禁钻机在最低油位线下工作。
2、试运转:
(1)打开支腿控制阀,使支腿缓慢上升,各级支腿全部伸开然后关掉支腿控制阀,缩回支腿,这样使支腿升起和降下3次。
(2)打开马达控制阀使马达空转,检查马达的旋转情况。
(3)同时打开支腿和马达控制阀,使支腿的上升与马达旋转同步进行。打开水控制阀, 观察钻杆连接套处是否有水流出。
3、钻孔:确定空载试验正常后,安装好钻杆开始钻孔。
(1)开眼;将支腿控制阀打开,使支腿慢慢升起,钻头抵达顶板眼位。将水控制阀打开, 给钻杆供水,然后缓缓打开马达控制阀,使马达慢速旋转,控制转速和推进速度进行开眼。
(2)钻孔:当钻头钻进岩石20mm,调整转速和推进速度,以正常的钻孔速度进行钻孔。
(3)退钻:钻孔结束后,使马达缓慢转动,关闭支腿控制阀。支腿回落,钻杆随机落下,待支腿完全缩回后关闭马达控制阀,再关闭水阀。如第一根钻杆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时,应更换长钻杆,按上述程序继续钻孔,直到孔深达到要求。
4、注意事项:
(1)每台钻机应配备2名专职操作人员,2人必须了解钻机的性能,熟悉钻机的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对钻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严禁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液压油脂混合使用,严禁使用非液压油脂,以防损坏钻机和 泵站的密封件或其他部件。
(3)液压马达严禁反转,操作者的左边不得有人。
(4)钻孔中若发现卡钻、停转或钻杆弯曲,应立即缩回,重新调整推进速度。
(5)每次工作完毕,必须将钻机上的岩尘冲洗干净,将钻机摆放到指定位臵。
(6)注油孔应定期注油,以免损坏轴承。
(四)其他事项
1、使用风镐前应检查风镐及压风管路,将风管吹净后连在风镐上,连接要牢固。 操作时要注意风管连接部分是否松动,并注意不要使钎子误插到脚上,刷帮时要避免碎石滚落伤人,使用后要将风镐擦净,管路盘好放至指定地点。
2、使用其他凿岩工具时,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编制详细的操作手 册,并组织学习。凿岩工应详细了解其性能特点和使用说明书,并对操作手册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钻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发松变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水压、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其他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勿拔出钻杆,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必要时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5、当现场用长钎子不方便时,必须采用短钎套打。
6、过老空、贯通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专项措施的有关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五)收尾工作
1、对所用工具进行清理并放臵到安全地点。
2、检查所打炮眼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满足放炮要求。
3、向班长说明操作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四、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2、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4、放炮员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瓦斯检定器、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放炮器材不准下井使用;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局、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5、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禁止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销化甘油炸药,并禁止将其折断、切割、揉搓、扎眼或撕下药包纸。
(2)不得使用含水超过0.5%的铵梯炸药。
(3)井下严禁使用黑火药。
6、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时,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及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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