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煤业公司供车应急措施
由于我矿目前三个岩巷同时施工,加之受无极绳运输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几家正常的供车,造成出现抢车、偷车的情况,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为规范矿车运输管理,合理调度和使用矿车,保证掘进工作面及时出矸和下料用车,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1、运输区每班保证运输四趟矿车,每次不少于25辆(包括料车)。在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保持均衡供车。供车数量不够的,落实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由调度室对运输区考核,因特殊情况影响的,酌情考虑处罚。
2、料车运至指定地点(矿上规定)后,施工队必须在16小时之内卸完(以料车运到位置以后开始计时),卸完后将矿车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输区根据下料车的时间每天进行检查,否则,由运输区罚占压单位50元/辆/天。
3、根据矿目前运输条件,现施工的三个区队车辆平均分配,如发现施工区队有抢车、偷车的,由运输区现场监督管理,运输区负责落实抓到的责任人姓名,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辆,责任区队跟班副队长100元/辆。如果一个区队出现三次以上的情况,区队队长在会上作检查,并对责任区队考核2000-3000元。
4、矿运输区将每批矿车运到指定地点(矿上规定)后,必须和施工单位接车人员签写矿车交接记录(后附矿车交接记录表,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交接记录表一式三份,施工队、运输区、调度室各保留一份)。交接记录表施工单位要如实填写,发现一次与现场不符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运输队不得私自涂改记录表。
5、施工单位重车必须装满,装完后矸石不得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得少于容积的90%,否则罚责任单位30元/辆。
6、附平山煤业公司副井上下人管理规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