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生在生产过程中或岗位上病亡或不明原因死亡的;
4、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火灾的、突水事故的、大面积冒顶等影响较大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水害、火灾、其他);
4、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安全升井人数和生产状态等;
5、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已经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以上报告内容,初步报告由于情况不明暂未报告的,应当在查清后及时续报。工伤事故中重伤人员的救治情况必须及时续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4.2.3 信息传递
信息传递责任人:应急值守办公室主任
值班矿长、应急值守办公室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查明事故大小、人员伤亡等情况,并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响应措施,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批准要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涉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周边群众安全撤离。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永安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永安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III级:
1)I级:事故后果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需要外部力量介入方可处置。(橙色)
2)II级:事故后果超出基层单位处置能力,需要本单位采取应急响应行动方可处置。(黄色)
3)III级:事故后果仅限于本单位的局部区域,基层单位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即可处置。(蓝色)
5.2 响应程序
5.2.1 应急响应启动
(1)发生 II 级响应的事故;
(2)发生III级响应的事故。
5.2.2 应急响应内容
应急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性质,通知各专业组成员立即到达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并召开应急会议,应急会议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通报生产事故情况;
(2)研究制定事故应急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3)确定所需调配的内、外部应急资源;
(4)确定上报事故报告信息的部门和时间。
根据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总指挥应适时召开后续应急会议,各应急专业组应适时召开组内会议,落实组内工作任务,及时将会议情况及决定事项报告总指挥。
指挥部全体成员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并接受总指挥命令,各专业组接到命令后立即分头开始行动。
5.2.3 应急资源调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情况,矿应急指挥部负责及时组织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当事态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申请启动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响应。
5.3 应急处置
按照“紧急处置、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生产现场指挥部人员有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可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线联队进行救援或先期处置工作。
5.3.1 瓦斯事故应急处置
5.3.1.1处置措施
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和扑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
1密切监视灾区瓦斯浓度及其变化,认真检查有无残留火源,发现火源彻底处理,防止瓦斯再次聚积到爆炸浓度而引起二次爆炸。
2在无爆炸危险时,先恢复通风,排除瓦斯,使灾区转变为安全区,使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参加抢救工作。清除堵塞物,寻找堵塞区内人员。
3侦察中应查清现场情况,如爆炸后遇险人员的倒向、伤害部位与伤害程度,巷道、支架、设备的损坏与移动情况等,确定爆炸源与爆炸波传播方向及影响区。
4对复杂与极度复杂的爆炸事故认真分析,将侦察详情报告指挥部,再按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行动。
5.3.1.2具体要求
1选择最短路线进入灾区。一般应从进风侧进入,如进风巷道受阻,则由回风进入。灾区较大时,应分别从进风与回风同时进入。
2 全矿井反风或局部反风未经周密研究不允许进行。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遇有害气体威胁回风侧人员时,为了救人,可先撤出进风流中的人员后进行局部反风。
3如遇独头巷道,应及时清理堵塞物。巷道堵塞严重,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恢复通风后再进行。
4 如果独头巷道距离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在确认没有火源、遇险人员已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工作,要在恢复通风、护好支架后,方可搬运遇难人员。
5 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发现有明火存在,应同时救人与灭火,并派专人监测检查瓦斯浓度,防止瓦斯聚积。在灭火时,严防将烟火引向瓦斯源或爆破器材附近,严防将盲巷瓦斯引向火源。如不易扑灭应先控制火势,在无引爆危险的情况下抢救遇险人员。
6 进入灾区前,应切断灾区电源。如掘进工作面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积聚,再次发生爆炸,威胁救灾人员的安全。如进入灾区后发现电器设备附近瓦斯达到危险浓度,则不允许在该处切断电源,应在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安全地点切断电源。
7 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各种有害气体、温度及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如瓦斯浓度达2%,且仍在迅速上升时,应立即退出灾区,灾区无人或确认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先恢复通风,再进行处理。
8 救灾中,侦察小队穿过支架破坏地区要架好临时支护,保证退路安全。通过支架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一个一个地顺序通过,并监视顶板动态,不许攀拉支架。
9 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5.3.1.3六大系统在救援中的作用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气体的监测,帮助救护人员和现场避灾人员根据变化做出妥善避险。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定避险人员和救护人员的位置,帮助指挥部了解人员变化和动向,做出正确指挥。
3通讯联络系统:供指挥、救援、避险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
4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供给现场避险人员空气和水,必要时可利用管路供给食物。
5紧急避险系统:来不及升井、暂无法逃离、事故扩大时,进入避难硐室,等待救援,同时可利用硐室内的上述五大系统和水、食物、医药箱与指挥部联系,并生存。
5.3.2水灾事故应急处置
5.3.2.1处置措施
1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灾害地点的情况,包括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井下人员生存条件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依据井巷布置及出水标高,计算被堵人员地点的高程,空间容积、氧含量、瓦斯含量、推算救出人员最长的时间,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险。
2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3排水过程中要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事故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4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院治疗。
5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3.2.2具体要求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突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等情况。
2掌握突水灾区范围。如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永安煤矿抢险队进入事故地点后,首先抢救受淹地点被困的人员,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的范围扩大。
4淹井后,在排水期间,必须加强排水地点的通风和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突然涌出造成危害,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5当井下巷道积水排除后,应及时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为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6搬运和抢救遇险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5.3.2.3六大系统在救援中的作用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气体的监测,帮助救护人员和现场避灾人员根据变化做出妥善避险。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定避险人员和救护人员的位置,帮助指挥部了解人员变化和动向,做出正确指挥。
3通讯联络系统:供指挥、救援、避险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
4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供给现场避险人员空气和水,必要时可利用管路供给食物。
5.3.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5.3.3.1处置措施
1当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通风机,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侵入井下;井筒中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其它用风地点;当进风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灾的风量;为防止砌碹巷道上面的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碹后注水泥,设置水幕,并集中人力、物力防止火灾扩展,危及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地点;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水、灭火器、高倍数泡沫或沙子灭火;倾斜进风巷道中发生火灾时,可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措施应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侵入采煤工作面等有人员作业场所;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应保持通风状态,根据现场瓦斯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风量;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2当采区内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要求救护队在进、回风侧尽量靠近火源,缩小火区范围,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同时进行封闭作业,并争取同时结束,为了相互配合,两处必须在安全用电地点安设电话联系。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时,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
3当发生巷道坍塌和损坏时,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4在火灾初期,如火势不大,可采用直接灭火法灭火。
5当直接灭火无效或火势发展很快,温度很高,无法接近火源时,则可将火区进风风道封闭,使封闭区内氧气浓度下降,达到惰化火区,促其自动熄灭,有气体爆炸危险时,封闭火区要按安排顺序进行封闭,而且要采取隔爆措施。
6如火区范围较大,且不易封闭严密,而火区气体又无爆炸危险时,可采用高位数泡沫远距离喷射灭火,如火区气体有爆炸的危险,且确认灾区所有人员已撤出,则可向火区送入惰气,以加速惰化。
7在特殊情况下,也是万不得已时,只能采用淹没矿井或采区的办法达到灭火的目的。
5.3.3.2具体要求
1抢救要求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同时要保障实施救援工作所需电源的供给;
3)在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4)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迅速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迅速恢复正常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