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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19-10-12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5)救灾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范围,迅速决定是否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局部反风;为保证人员呼吸,原则上不得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
   2救护要求
1)处理事故时,矿山救护队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应尽量靠近灾区。
2)井下基地要安装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检查基地及基地周围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3)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队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4)救护队员除佩带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5)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措施。  
    5.3.3.3灭火时风流调整的方法
    方式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调整通风系统必须的满足原则。
    1改变通风方式绝不让火烟危及人员安全,如对另一部分人员有威胁时,应先将他们撤离后再改变通风方式。
    2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3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爆炸。
    4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
    5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5.3.3.4六大系统在救援中的作用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气体的监测,帮助救护人员和现场避灾人员根据变化做出妥善避险。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定避险人员和救护人员的位置,帮助指挥部了解人员变化和动向,做出正确指挥。
3通讯联络系统:供指挥、救援、避险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
4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供给现场避险人员空气和水,必要时可利用管路供给食物。
5紧急避险系统:来不及升井、暂无法逃离、事故扩大时,进入避难硐室,等待救援,同时可利用硐室内的上述五大系统和水、食物、医药箱与指挥部联系,并生存。
5.3.4顶板事故应急处置
5.3.4.1处置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用呼叫、敲打、使用底音探听器等方法来判定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和人数,与他们保持联系,并鼓励其配合抢救。若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险人员被堵在里边,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或通过压风自救系统,向遇险人员辅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2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察觉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处理冒顶事故中,始终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注意检查瓦斯变化情况。在消除冒落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在处理冒顶时,要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3用掘小巷、绕道通过冒顶区上部空间或清理塌落物接近遇险人员时,应架好临时支架。一时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压风管路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4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如遇大块矸石、木棚、金属网、铁梁柱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圆盘锯、液压剪刀等工具进行处理。
5对抢救出来的遇险伤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运送到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对困在井下较长时间的得救伤员,不要用强灯光照射他们的眼睛,不要过多给他们饮食,应及时送到医院救护。
5.3.4.2具体要求
1抢险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组织力量抢救遇险人员,同时采取一切办法尽快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
    2在抢救处理顶板事故的过程中,始终要有专人检查瓦斯与观察顶板变化,发现顶板出现有再次冒顶预兆时,应立即撤出。
   3根据实际情况查明冒顶范围和遇险人数以及位置,与他们保持联系,并鼓励他们配合抢救。
    4如一时不能恢复正常通风,可利用压风管、水管、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
    5在抢救处理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遇险人员的安全。
    6在处理冒顶时,应根据岩层冒落高度、冒落块的大小、冒落位置和范围及围岩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5.3.4.3六大系统在救援中的作用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气体的监测,帮助救护人员和现场避灾人员根据变化做出妥善避险。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定避险人员和救护人员的位置,帮助指挥部了解人员变化和动向,做出正确指挥。
3通讯联络系统:供指挥、救援、避险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
4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供给现场避险人员空气和水,必要时可利用管路供给食物。
5.3.5辅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
    5.3.5.1处置措施
抢救人员要严密监视现场的危险源,防止发生连锁事故,控制险情灾情扩大(如损坏的电气设备、设施漏电、燃料的泄漏,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液体可能引发的火灾、中毒、污染环境等可能引起的坍塌);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消除所有隐患,防止危险扩大。配合事故单位查清现场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数量。
     5.3.5.2具体要求
     1抢险处理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2抢救结束后,技术组要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恢复运输系统,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恢复工作。
 5.3.5.2六大系统在救援中的作用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场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气体的监测,帮助救护人员和现场避灾人员根据变化做出妥善避险。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确定避险人员和救护人员的位置,帮助指挥部了解人员变化和动向,做出正确指挥。
3通讯联络系统:供指挥、救援、避险人员之间的相互沟通。
4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供给现场避险人员空气和水,必要时可利用管路供给食物。
5.4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指挥要立即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同时启动上一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5.5响应终止
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经救护队及相关专家对灾区现场进行监测核实(I级响应),确认灾区通风系统、矿井空气、温度等恢复正常,环境条件符合有关标准,由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污染物处理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由行政科牵头,事故单位、党工办、医疗室和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队伍配合,按照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洗、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
6.2  生产秩序恢复
事故抢险救灾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和集团公司同意,进入生产
秩序恢复阶段,安全科要牵头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必要时可聘请公司或国内知名专家作指导,恢复生产秩序。
6.3  医疗救治
由医疗后勤保障组根据伤员受伤情况合理安排到医院救治,并实时了解情况,有情况变化及时安排转院告示。
6.4  人员安置
永安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对事故受伤人员及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并及时召开会议,向广大职工家属如实通报事故情况,并要求广大党员、团员、干部起带头作用,不信谣,不传谣,带头稳定矿区生产生活秩序,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及各种宣传媒体,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避免群众发生各种误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6.5  善后赔偿
行政矿长、工会主席牵头,党工办、劳资科、办公室、行政科及事故单位、其它单位配合,迅速组成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伤亡职工家属,进行伤亡赔偿(包括保险赔偿),安葬死亡职工。
6.6  事故调查
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权限,各职能科(队)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事故调查过程中必须有询问笔录、勘查人员签字、记录等内容。
6.7  应急处置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值守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抢险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抢险方案、相关文件等资料,组织人员对抢救过程、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在综合各方事故抢险救灾情况后,制定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掌握本矿所有应急相关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供电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制定通讯保障方案,全力保障事故期间的通讯畅通。
7.2  应急队伍保障
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公司所有矿井的专职救护队,本矿组建了兼职救护队,由21名在岗职工经晋城军事化救护大队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由救护队队长指挥,总指挥调动;建立有应急专家的具体档案;另与晋城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签定有救护协议,以保证我矿在发生较大事故后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抢救任务。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调度室、供应科、机电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实施安全费用计划,补充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并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保证永安煤矿在应急救援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
本矿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房(包括井上、井下应急物资库房),储备压缩氧自救器、担架、氧气袋、棉被等应急物资。各队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各单位在接到应急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7.4  经费保障
每年各科、队将需要配备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清单报供应科,供应科要将需要完善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列入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供应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科建立有专项应急科目,专款专用,确保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供应科、财务科必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和资金。
7.5  消防保障
永安煤矿按《煤矿安全规程》在井下相关地点按规定配备了消防器材,并建立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
7.6  医疗保障
组织体系:矿医疗室、当地大型医院组成三级医疗网的急救系统,本矿医疗救护应至少有3名专业知识的救护人员。
7.7  其它保障
安全矿长牵头,有关业务技术人员配合,协助现场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和恢复计划,对抢救或恢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支持。
安全科要对事故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把好抢险过程的安全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保卫科对应急指挥部、抢救现场(如井口)、主要道路及应急物资库等要害场所设置警戒,加强矿区内的巡逻,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医疗室要按照《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要求,及时动员广大医护人员参加抢救,竭尽全力救治各种受伤人员,确保受伤职工家属的生命安全。
办公室、行政科及事故单位要搞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抢险人员的吃饭、住宿、办公及交通便利。
7.8 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的“六大系统”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008年9月份我矿对原有瓦斯监控系统KJ99型升级改造为现用KJ83N型,生产厂家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并与县、市两局实现联网,系统使用双机热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地面现用KJF39-2型井下分站5台,GJC4(B)型甲烷传感器11台,GWD100型煤矿用温度传感器1台,KDG5/36型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断电控制监视器2台;井下现用KJF39-2型井下分站15台,GJC4(B)型甲烷传感器19台,GHT500(B)型一氧化碳传感器13台,KGN1型烟雾传感器6台,KDG5/36型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断电控制监视器12台,GWD100型煤矿用温度传感器12台,GSY10型矿用水位传感器3台,GCG1000型粉尘浓度传感器4台,GYH25(B)型氧气传感器7台,GRG5H(B)型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5台,GFW15型风速传感器3台,GFT6型矿用风筒风量开关3台,并严格按照AQ.1048-2007标准进行相关设备安装,并与监控中心联网,定位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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