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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7、用铁钩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并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继续回收。
四、操作注意事项
第 18 条    回柱放顶工要做到"三勤、两高"。即勤拴、勤拉、勤拣, 回收率高、复用率高。
第 19 条    回不动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后,拉断回收出来,工作 面无法使用的木料要及时运出,不得堆在工作面或扔入采空区。
第 20 条    当采高大于顶梁长度时,先回柱后回梁,即回收完支柱 后,再打掉扁销和梁的圆销,使顶梁落下并拖出。
第 21 条    当采高小于顶梁长度时,应先退出顶梁圆销,后回柱,

落柱时同时落下顶梁并一起拖出。
第 22 条    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压入底板,可用锹、铺将煤矸清理 干净,并顺回收方向从柱脚挖沟取出或用绞车拉出。
第 23 条    遇难回、难取的支柱和梁时,处理之前,首先要打好临 时护身柱或替柱,最后将替柱回出。
第 24 条    难回支柱的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柱一松马上压下时,要打上临时支柱以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放炮进行回撤;
2、当支柱顶着岩块不能下缩,岩块又不好处理时,待顶板稳定后, 将柱腿用斧刨开,用撬棍来回转动直到将柱回出。
第 25 条    拴柱或拴梁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 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将小绳套挂在大钩上,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第 26 条    回柱时回柱工应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护完好处,使用长 柄工具,卸载或打松水平模。
第 27 条    使用回柱绞车回收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绞车回收,至少由三人进行操作,一人监视,一人拴绳回收,一人发信号。解绳时,应严密监视周围顶板、采空区及支架情况;
2、绳道要直,不能鳖支柱;
3、不准拉大网回柱,应采用多绳套按顺序少拉和慢拉细放的操作方法,严禁绞车超负荷运转;
4、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分工要明确。信号联系规定:“一声停, 二声开,三声倒车松绳”。传送信号不准用喊声代替,司机听清信号后, 方准操作;
5、将要开动绞车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撤离绳道,距钩头不少于 5m, 信号工才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 28 条 不准用手镐或其它工具代替卸载手柄卸载,更不准用锤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阀。若活柱下不来时,也可用螺丝刀将注油孔螺丝取下,降柱后再将注油孔螺丝拧紧。
第 29 条    如支柱三用阀损坏或活柱被压不能卸载时,不准生拉硬 拽,必须采用挑顶、卧底或打临时木柱支撑顶板将单体液压支柱回出。第 30 条    回收的支柱,必须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
承载。
五、移设回柱绞车的操作
第 31 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 32 条 移回柱绞车必须两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撒到安全地点后,再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要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它设施, 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 33 条 绞车移好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两根压柱要打在绞车尾部两侧,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 750 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复合顶时,应加柱帽。若戗柱支在顶梁上, 梁与梁间必须加撑木。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 34 条 绞车要安装平、正、牢。经试车主绳拴柱带足劲,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方可使用。
六、上、下顺槽支护的回收
第 35 条 回收上、下顺槽支护至少有二人进行操作。回收顺序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 36 条    严禁使用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回收支柱。
第 37 条    按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 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至指定地点。
七、收尾工作
第 38 条    回收的柱、梁和背顶材料都要按规定支设或码放整齐, 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第 39 条    若有推棚、倒柱、片帮等现象发生,在下班前必须处理 好后,方可收工。
第 40 条    清点回收柱、梁的数量,如有丢失、损坏的应如实汇报, 并及时补充。
第 41 条    将回收出的折梁、断柱、废料或失效柱梁等要及时运出 工作面并码放整齐。
第 42 条    对放顶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窜矸处,必须用背 顶材料背好。
第 43 条    向接班人员或班长交待工作情况及柱、梁数量。

1.13回柱绞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经过专
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 2 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 3 条 必须掌握工作地点的相关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状况、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二、安全规定
第 4  条    回柱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回 柱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等)。
第 5 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 6 条    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听不清信号,不准 开车,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 7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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