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条 执行操作应由二人执行,其中一人监护,宣读操作票, 另一人执行监护人宣读的命令,操作人重复命令,做到有“呼”有
“应”。
第 3 条 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柜送电的操作顺序:打开闭锁→手柄旋至工作位置→分开接地刀→合上隔离→合下隔离→合上断路器。
2、高压开关送电的操作顺序:拆除停电牌→合隔离小车→合断路器。
3、送电原则是注意不能带负荷合刀闸,先送高压电源侧,再送低压负荷侧,最后合设备开关,并拆除停电警示牌,填写好记录。
第 4 条 停电操作顺序
1、高压柜停电的操作顺序:先分断路器→把手柄旋至分断闭锁
装置位置→分下隔离→分上隔离→合上接地刀→进行闭锁。
2、高压开关停电的操作顺序:分断路器→拉开隔离小车并闭锁挂停电牌,严禁带负荷拉隔离。
第 5 条 操作是:操作人员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穿好工作服,高压绝缘靴,使用操作机构分合闸时,要戴好绝缘手套,每次操作执行后,做好记录。
第 6 条 事故情况下,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必须在事后就操作的原因及过程详细记录在操作本或值班记录本内,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 7 条 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时,应做好安全设备工作, 即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措施为:
①、工作票制度;②、工作许可证;③、工作监护制度;④、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第 8 条 安全技术措施为:
① 停电;②、装设接地线;③、设栅栏;④、挂标志牌。
3.31电缆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电缆修理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操作。
第 2 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 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 3 条 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 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第 4 条 电缆修理工应建立电缆修理、试验等台账。第 5 条 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第 6 条 根据修补电缆的外径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
第 7 条 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
第 8 条 升井维修的电缆,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
第 9 条 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 15 %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 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第 10 条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 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
第 11 条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电缆修理。
第 12 条电缆放入模具前,应在模具内均匀撒入滑石粉。
第 13 条热补器压紧电缆后,合闸送电,使热补器加热,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温度的变化情况。
第 14 条修补的长度超过模具长度,应分几次进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间应有一段重叠 长度,以保证结合处的硫化效果。
第 15 条电缆热补后,进行外型修整,剪去毛边,并用木锉锉平。然后做外观检查,若不符 合要求再次硫化热补。
第 16 条在芯线接头的电缆修补后必须做加载试验。如修补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 补并进行试验。
第 17 条补过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发现异常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 18 条修补屏蔽橡套电缆时,必须处理好半导体屏蔽层或金属网屏蔽层,以保证屏蔽层的 作用。
第 19 条凡修补过的屏蔽电缆,必须对屏蔽层测试。如有中断的屏蔽层必须查找断开点,重 新修补。
第 20 条在井下冷补过的电缆升井后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
如果冷补处的温度超过规定值 时必须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 21 条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撤回升井后,必须进行检查、干燥处理,经浸水试验和 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检查的电缆不许下井使用。
第 22 条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 并更改账卡和图板上的数据。由电缆管理组签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
第 23 条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电气设备停电 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3.32地面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 地面电工应熟悉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 2 条 高压工作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前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第 3 条 高压操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严禁 移动带电设备。
第 4 条 电气设备未经验明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
第 5 条 高压设备上、线路上检修,必须停开关、刀闸及互感器,并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 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放电,无电后接地线。 打接地线时,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相反。
第 6 条 禁止带电作业。
第 7 条 在工作中断、转移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 8 条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袖口。
第 9 条 在工作中或工作结束需送电试机时,必须清点人数, 清除故障物,保证万无一失。
第 10 条严禁在互感器与接端子之间回路上工作,不允许断开互感器接地线。
第 11 条在带电互感器上工作必须带绝缘手套。
第 12 条高空作业时,必须带经检查合格的保险用具和蹬高用具,以防坠落。
第 13 条高压停电时,应先停断路器,后停刀闸。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跌落或熔断器停送 电按规定操作。
第 14 条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停电时,必须断开断路器停电,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第 15 条杆上操作跌落保险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合格绝缘用具,在无负荷操作时,先拉 中相,再拉背风相,最后拉迎风相, 送电相反。
第 16 条电气巡查:
1.巡视带电电气设备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6kV 大于
0.7 米。
2.套管、刀闸、母线、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等设备瓷质部分应清洁无裂纹和闪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