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分管范围内抽放系统的放水、抽排放钻孔等验收工作。二、上岗条件
第 3 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 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 4 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煤矿避灾路线;
9、熟悉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0、了解抽放系统工作原理和钻孔施工参数。三、安全规定
第 5 条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 或专人定点检查。
第 6 条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第 7 条 采煤工作面需要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煤壁、顶板、底板各 200mm 和以采空区切线为界空间风流);
3、上隅角;
4、工作面回风流;
5、局部高冒区域和相关硐室;
6、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第 8 条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 10m 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域;
5、掘进巷道硐室。
第 9 条 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
20m 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 20m 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第 10 条 检查瓦斯的次数为: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 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 2 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 3 次。
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 3 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
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第 11 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 12 条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第 13 条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四、操作准备
第 14 条 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探杖)、胶皮管、温度计、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粉笔及圆珠笔等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第 15 条 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第 16 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 3~5mm。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第 17 条 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手捏扁吸气球,另一 手捏住吸气球的胶管,按后放松吸气球,吸气球 1min 内不胀起,表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瓦斯检查仪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同瓦检仪吸气孔连接,堵住进气孔,捏扁吸气球,松手后 1min 内不胀起, 说明瓦斯检查仪也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 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第 18 条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
清晰。
第 19 条 对仪器进行效正:简单的方法是,将光谱的第 1 条 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 5 条 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第 20 条 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在点前,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 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
5~6 次,清洗气室。
第 21 条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操作顺序
第 22 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填牌板→电话汇报。
六、正常操作
第 23 条 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 5~6 次,使得待测气体进入气室。
第 24 条 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顶板或棚梁以下 0.20m 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第 25 条 按动粗读数按扭,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第 26 条 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第 27 条 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 28 条 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 0.2m 处检查。第 29 条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