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3)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
(4)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的;
(5)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
(6)领导带班不与工人同上同下,提前升井的;
(7)员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
(8)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
(9)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5、受理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认真做好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
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7、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具他署名人领取,在安全奖中支付。
8、受理单位或个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1.24.13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考),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2、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始终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 25 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 20 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 15 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 40 分。
6、绩考方法
(1)绩考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旬进行;
(2)班长为绩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绩考初核、复核;
(3)绩考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4)绩考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7、绩考等级
绩考等级按得分情况划分四个等级:
(1)95 分以上(含 95 分)为“明星员工";
(2)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先进员工”;
(3)80 分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员工";
(4)80 分以下(不含 80 分)为“不合格员工”。
8、绩考奖罚
各单位对评为“明星员工”、"先进员工”进行奖励; 对评为“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
9、绩考资料
由区队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妥善保管。
10、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绩效考核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党群、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1.24.14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班组安全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班前会要及时组织安全培训,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培训,每月必须考核一次。班长或技术员负责制定班组学习计划,队长监督执行。
2、班组学习培训由班长亲自组织和讲解,或由技术员代讲, 全体成员共同参加,实行实名考勤。学习培训有记录,考核有试卷。
3、班组学习的内容应包括:三大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三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4、大力组织开展“师带徒”活动,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促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全面提高实际操作技能。
5、员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参加班组学习培训合格,否则不得上岗:
(1)转换工种的;
(2)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验收员等关键岗位上岗前;
(3)休三个月及以上长假需复工的;
(4)出现“三违”行为被停工学习的;
6、班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1)出现严重“三违”行为造成事故的;
(2)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
(3)作业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
(4)员工出勤率低,满足不了安全生产的;
7、班组学习培训考核必须严格,不得弄虚作假。十五、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班组员工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必须全面落实班组权力和班组责任。
七项班组权力的具体内容为:
(1)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安全均衡生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命安全或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汇报。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错误命令,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有重大贡献的员工表彰奖励。
(5)对严重违法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呈报处理意见。
(6)对企业各级领导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或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7)对企业发展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活动有建议
权。
七项班组责任的具体内容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命令、企
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要求。
(2)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好现场交接班、班前会、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