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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5、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对照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标准、 精细化管理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班组长亲自组织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子相应处

罚。
8、班组要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全而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账

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1.24.8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1、班组安全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实行安全否决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2、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 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  避免事故发生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矿采纳应用的;
(8)在“师带徒"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3、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惩罚方式包括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要向上级申报惩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
(4)出现“三违”行为的。
4、挂钩
班组要把员工个人的先进、晋级、奖励等与其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挂起钩来,凡受到惩罚达两次及以上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评先进和发安全奖。

1.24.9班组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制度

1、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的目的: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企业技术尖兵,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培育一流人才,创出一流业绩。
2、积极组织参加公司、矿、队的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活动。组织要制定详细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细化岗位练兵与

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内容,明确要求,取得实效。
3、设置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的科目,认真做好量化考核及评分标准,确保公开、公平、 公正,力求达到练兵活动的目的。
4、开展各岗位业务及技能竞赛,以理论考试和现场实际技能比赛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员工在各岗位学习业务和技能的成果。
5、各工种应熟练掌握本职工作业务和技术,切实增强参加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信心和责任感。
6、参赛选手要熟悉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知识及实际操作要领,成为本职工作当中的行家里手。
7、对岗位练兵活动要进行总结,在业务竞赛的基础上,评选先进业务能手,并进行表彰奖励,并报名参加上级职业技能竞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1.24.10班组交接班制度

1、按矿井工作制度,坚持八小时(或六小时)工作制度,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跟班队长、班组长及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规定交接班的,严肃处理;其他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3、交接班前,交班班长必须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四不走”,即:存在隐患不走、隐患处理不彻底不走、没有给下班交待清楚不走、施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走。
4、交班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以下问题必须由交班班长在现场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1)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的指示;

(2)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未完成的主要工作;
(3)没有整改的隐患;
(4)现场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
(5)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
5、交接班中,交接双方班长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现场安全质量,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班长应当上报跟班队长协调处理。

1.24.11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 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 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 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进行。

1.24.12安全举报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全员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煤矿重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向矿主要领导(矿安监科)和安监部门进行举报。
3、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定金额现金或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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