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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四、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坚持定期检修制度,每班有维护保养时间, 每天安排检查维修时间,每周安排中型检修,每月安排大型停产检修。五、采掘,运输设备实行周期性轮换检修,轮换检修在更换工作
面时进行。
六、设备检修要严格质量验收,凡进厂检修设备必须按 “进出厂验收制度”执行,大型设备停产检修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联合验收。
七、大型固定设备除节假日检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检修时间,每年每台设备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 12—15 天。
八、设备计划检修兑现率要应达到 90%以上。
九、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十、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 90%。

14.3电气试验测试制度

煤矿在制订电气试验测试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矿井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
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
二、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 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或矿检),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三、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电科存档。
四、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仪表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五、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六、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七、电气试验工作不应少于2人,试验负责人在试验前应详细向全体参加试验人员贯彻试验安全措施、被试验设备部位和试验程序。
八、低压电器检修后,应对设备摇测绝缘电阻,测量三相电流平衡、触点三相接触同期性。
九、电气试验期间,试验人员不许随便换人,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人员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十、设备在试验期间若发现重大隐患,试验人员应及时向机电科
主管人员汇报,设备隐患排除后,应重新试验至合格为止。
十一、全部需试验设备试验完毕后,试验单由主管人员签发后存档。
十二、电气试验内容及周期如下:
(一) 变电所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就地实验,每日 1 次。
(二) 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 1 次。
(三)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 1 次;每日应当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 1 次外部。
(四)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 6 个月 1 次(负荷变化时应当及时调整)。
(五) 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 1 次。
(六)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至少 6 个月 1 次.
(七)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 1 次;每周应当由专职电工检查 1 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八)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 1 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者专职电工检查 1 次外皮有无破损。
(九) 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耐压试验,每年 1 次。
(十) 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

14.4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在制订设备管理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 全矿机电设备严格实行图、牌、板齐全,编号、挂牌、建帐、建卡、建档的科学管理制度。
(二) 矿井设 1 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

的领用、交接、验收等工作。
(三) 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与设备管理员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否则不准下井和投入使用。
(四) 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五) 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所有设备都要升井进行检修,不得迁移使用,特殊情况经设备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和有关领导批准,方能迁移使用。
(六) 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七) 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电科和设备管理员组织进行事故追查,使用单位应主动配合查清责任,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八) 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九) 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每月应统计、分析设备运行状况。二、机电设备的完好管理
(一) 每月由机电科组织设备使用单位机电分管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检查。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二) 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机电设备检查记录表》,由设备管理员收集存档。
(三) 运行中的大型设备,要求台台完好;采、掘、运主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到 90%以上。
三、机电设备领用、移交、回收制度:

(一) 设备的领用,交回,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
设备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或交销手续。
(二) 生产过程中撤除和需要回收的设备、材料、零部件,使用单位要集中运到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椟。如果发现移交设备丢失、损坏,移交单位负全责。
(三)    使用单位设备需要移交其它队组时,使用单位办理《机 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经有关单位移交并签字后,办理设备转帐手续。
四、机电设备报废管理
(一) 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价值的 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二) 设备报废由使用、检修单位提出意见,报机电科。机电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有经验的电钳工对报废设备进行鉴定。
(三)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4.5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煤矿在制订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验员对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检查,检查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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