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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二、设备运输单位,对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应拒绝承运入井。
三、防爆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有关人员入井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一)按完好标准要求检查是否完好。
(二)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三)接地装置材质、规格、埋设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四)各种保护是否灵活可靠,整定是否合理。

(五)电缆是否悬挂整齐。
(六)设备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七)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4.6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在制订电缆安全管理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矿机电管理部门对矿井电缆统一管理,并进行建帐、编号。二、各使用单位要对所属维护与管理范围内的高、低压电缆绘制
电缆布置图,图上应注明电缆规格、截面积、长度、用途、编号,并与实际相符。
三、高压电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包括新高压电缆)和全面检查。高压电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测试结果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机电科存档。
四、地面高压电缆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五、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至少进行 1 次。每周
应当由专职电工检查 1 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六、铠装电缆有铠带松动、脱落,连接装置接地线松断等现象, 应立即组织处理。
七、井下高压电缆连接必须用合格的高压电缆连接器,并要灌注合格的填充物。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出井后的电缆应组织检查、检修,分规格挂牌盘放。检修电缆要作好记录,铠装电缆两端要密封,防止受潮。
九、对导线截面在 10mm2 以上、长度在 25m 以上的动力电缆都应编号管理(在电缆两端 2 米处编号)。
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同类型的电缆不能直接热补联接。对于同类型的电缆必须使用硫化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热

补或冷补的材料应使用不延燃性材料,修补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
载流试验后方可使用。
十一、对橡套电缆的热补、冷补、连接头,必须印有明显的标志, 以便和芯线末断的热补、冷补进行区别。修补后的接头与接头间距不得小于 15m,修补后的橡套电缆 100m 的长度内严禁有四个以上的修补接头,对于芯线未断的修补处,每 10m 不超过四处。
十二、凡因过载发热造成芯线粘连的电缆,当剥除护套和分离粘连芯线后,绝缘即遭损坏,此电缆不允许再修补,必须报废。
十三、对井下橡套电缆的应急冷补工作要求:
(一) 在井下电缆修补的无法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和载流温升试验,但必须用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对于芯线绝缘未损,只是护套损坏的电缆进行应急冷补后, 允许该电缆一直使用到所在工作面采完为止。
(三) 对于芯线断,绝缘损坏的电缆,进行应急冷补后,在 24
小时内要更换上井,在此期间应采取对接头进行监护措施。
(四) 对于芯线绝缘损坏,但未断芯的电缆,经冷补浇铸工艺进行修补后,此电缆可一直使用到该工作面采完为止。
十四、矿井高低压电缆禁止超其额定电压运行。
十五、高、低压电缆敷设必须有适当的松弛度(低压电缆 10%, 高压电缆 5%),不得用张紧装置拉紧;在敷设有电缆的巷道等地施工必须制定防损坏电缆的措施。
十六、正常情况下不允许电缆超载运行,但在处理紧急事件时, 电缆短时允许超载,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1kV 及以下的电缆只允许过载 10%,且不得超过 2 个小时。
(二)10kV 电缆只允许过载 15%,且不得超过 2 个小时。
(三)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七、电缆吊挂应整齐,保证做到“四线”(高压线、低压线、通信线、管线)分开,多余的电缆不准盘线或盘“8”字形供电(采掘面电缆除外),不准用铁丝挂电缆(防止损伤电缆)。
十八、移动变电站电缆、采煤机电缆允许在电缆车和电缆架上盘放,但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纳入作业规程执行。十九、使用中的电缆不得随意切割、分断,特殊情况应得到当日
值班领导允许,并应履行相应的手续,作好记录。
二十、新购的矿用电缆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MA” 证等相关证件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缺少任何一个证件或无性能测试报告的不得下井使用。

14.7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煤矿在制订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小型电器的选型、布置、建帐及编号管
理。各区队设兼职的五小电器管理员,负责检查各单位五小电器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井下小电器的安装布置由机电科设计规划,并将规划要求写入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中,安装单位应严格按规划执行。
三、井下小型电器均应安装上牌板,并标明用途。
四、各单位小型电器实行包片管理,包机人负责小型电器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五、新入井和出井返修的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六、机电科应定期对各单位五小电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安排立即整改。
七、各单位对暂不用的小型电器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受潮或损坏。

长期不用的交矿物资库保存。
八、各单位小型电器实行帐册管理,要记录五小电器使用状态。九、小型电器安装和设置必须规范、可靠,标志牌内容齐全。

14.8油脂管理制度

煤矿在制订油脂管理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管理机构
(一) 矿在机电科设油脂管理组,其职责是编制全矿油脂计划及销耗定额,负责油脂的存储、分发、过滤、抽样检查,废油回收及处理工作。指导各单位油脂用油。
(二) 各单位设 1 名兼职油脂管理员,其职责是编制本单位油脂计划及消耗定额,掌握设备润滑状况的换油周期,抽样检验,废油回收等工作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润滑教育。
二、技术培训。矿油脂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本矿所有的油脂工的技术学习,使他们普遍掌握机械润滑的简单原理,油的分类,各种常用油脂的性能特点,以及储存、使用的要求和注油、清洗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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