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矿井开拓新水平或新采区的回风引入矿井总进风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6、煤、半煤岩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必须制定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7、采煤工作面不采取煤层注水,必须采取其它防尘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8、井下设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必须编制设计,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9、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年度采掘计划,组织通风,生产部门编制计划,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0、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订通风仪器仪表等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办法。
11、采串掘、掘串掘进行一次串联通风的,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采煤工作面之间进行串联通风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0%,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13、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所有工作地点都能在自然发火期内能采完,并能及时予以封闭的工作面或采区,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不采取上述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
14、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和高瓦斯矿井的采掘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5、装备监控系统的矿井,井下采掘工作面都应安装瓦斯监控装置,因故不能按要求装设的地点,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6、三级自燃矿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条件参照一、二级矿井标准,选择建立适合的防灭火系统,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17、揭开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进行震动爆破和深孔预裂爆破,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8、采煤工作面机风巷之间设置联络巷必须编制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9、在自燃煤层中严格限制布置沿空巷道。如需布置沿空巷道,要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0、井下监控装置严禁施工单位擅自移动或停用。在检修或故障期间临时停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
21、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检查及其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22、采煤工作面回风上、下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空间,都按工作面风流处理。该处瓦斯浓度超限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3、恢复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启封)密闭时,必须事先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安排救护队进行,因巷道失修、冒顶、积水等原因不能一次性恢复整条巷道的,每次都必须由救护队进行处理。
24、在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或老空、老巷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5、排放瓦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会审、贯彻。
26、非正常采煤面或残采面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安装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27、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其进风口处应安设一台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28、重点矿井、重点区域、重点采掘工作面、重点季节,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制定专门的瓦斯管理措施。
29、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巷道,采用超前支护方法渡过冒顶区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0、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方法、内容、检测周期以及检测制度等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井下发现有异常变化(分析的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时,立即发出自然发火预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叶角度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2、井下爆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3、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 %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4、机械化采煤在遇到坚硬夹矸、两端采煤机达不到等情况,确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5、用爆破方法处理卡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6、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煤与瓦斯突出区域、打钻地点的下风侧进行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必须制定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附录三:计算公式
一、矿井通风月报、旬报有关公式:
⒈空气密度:
ρ=0.00346P/(273+t)
式中:ρ──测点的空气密度,Kg/m3;
P──测点的空气绝对静压或大气压力,Pa;
t──测点的空气温度,℃
⒉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风量计算
Q标=Q测×ρ测/1.2
式中:Q标──标准状态下的风量,m3/s;
Q测──测定地点的风量,m3/s;
ρ测──测定地点风流的空气密度,Kg/m3;
1.2──矿井空气在标准状态下的空气密度,Kg/m3;
注:标准状态是指大气压力为105Pa,空气温度为20℃。
⒊有效风量率:η有=Q用/Q进×100%
式中:η有──矿井有效风量率, %
Q用──矿井实际用风总和, m3/min;
Q进──矿井总进风量,m3/min;
⒋进风比△
△=Q/Q’×100%
式中:△──进风比, %;
Q──实际进风量, m3/min;
Q’──需要风量, m3/min
⒌外部漏风率η外
η外=(Q排-Q回)/Q排×100%
式中:η外──外部漏风率
Q排──主要通风机实际排风量,m3/min;
Q回──矿井实际回风量, m3/min
⒍等积孔
⑴单风井 A=0.38Q排/
式中:A──等积孔, m2;
h──矿井静压水柱, mmH2O;
Q排──主要通风机实际排风量,m3/s
⑵多风井 A=0.38∑Q排1.5/∑(Q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