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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2019年新编)
2019-04-1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23条 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24条 全站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3、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4、全站仪观测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和所测导线等级的要求操作。

第25条 水平角测量

1、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进行。

2、地面三、四等控制导线及精密导线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

3、井下控制导线延测时,必须对接测点前的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检测水平角及边长与原测量值之差值不得超过相应控制导线的规程规定。

4、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5、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6、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第26条 边长丈量

1、当使用钢尺进行边长丈量时,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l)丈量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2)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m ,定线偏差应小于5cm。

(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4)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只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mm。

(5)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2、一般导线边长丈量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m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第27条 水准测量

1、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二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2、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也可采用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3、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4、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5、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

第28条 三角高程测量

1、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 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2、每一个方向的垂直角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正、倒镜两个位置上进行。

3、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4、仪器高、觇标高必须在测前、测后各量取一次,且两次误差不得超过4mm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6、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第29条 井下碎部测量一般在导线测量的同时进行,可采用支距法、极坐标法或交会法。

第30条 为了满足填图的需要,须丈量测点至左右帮、三(四)角门等各帮的距离,测点至躲避硐、小水仓、硐室等中心的距离及宽度、深度,测点至弯道截取点的距离及各截取点至两帮的支距以及测点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部测量的数据,应根据需要在手簿上绘图示意。

第31条 施工中报废的巷道和临时水仓、盲巷等,必须正确地控制迎头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第32条 井下各类巷道开工必须有开工通知单或设计,严禁无设计和开工通知单标定放线。对于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

第33条 测量人员必须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计算标定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巷道中腰线标定后,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

第34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35条 次要巷道的开口位置及临时中腰线可用罗盘仪或悬挂半圆仪标定。当巷道向前掘进4-8m,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并检查标定的正确性。

第36条 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中腰线,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206条规定进行。

第37条 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水准仪标定。

第38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严禁自测自记。

第39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

第40条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工作地点、观测日期、仪器型号、观测者、记录者、导线等级及初、复测等。

第41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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