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司机无论在任何场合停车等人或装货时,车辆都要停放在合适地方,司机不得远离车辆。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取下车钥匙,锁好车门,避免他人无证驾驶发生事故。
6、在拉运小件材料时,根据情况,司机适当可以在允许的情况下拉运少量人员,减少车辆反复运行而耽误工作时间,但一定要把货物捆绑牢固,告知乘坐人员注意安全。
7、车辆在拉运大型设备时严禁人货混装,单运设备时要把货物捆绑牢固,要低速慢行,避免急刹车,确保运送设备无撞伤或损坏,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第十七节 电焊、气割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2、下井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当天经矿安监部门及总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签字的《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学习签字后方可入井施工。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在电焊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戴好头盔和滤色眼镜(焊接电流小于100A时,使用4-7号遮光度镜片,当焊接电流大于100A时,应使用10-14 号遮光度的镜片)以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时还应戴防尘防毒口罩,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时应穿好胶鞋,同时所用工具均应具备绝缘性能。
5、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电压与电网电压是否相等,并应对电焊机的接线、开关板、接地线等进行检查,工作台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线不许接到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电焊机和电缆与其它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对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的容器、 管道进行焊接工作前,必须采用置换、清洗或者隔离等方法排除可燃物,使其浓度降至安全范围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现场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割炬、焊炬胶管必须完好严密,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压力调整器必须可靠有效,压力表要定期校核并加铅封。
8、工作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整洁、安全,必要时设置临时防护。
9、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气割、焊接结束后再次洒水清洗,2小时以后到现场复查。
10、电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10m范围内,不能有油脂、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二、工作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值班班领导或班组长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相关规定。
3、使用氧气瓶工作时要遵守《氧气瓶的使用、管理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九节内容)。
4、工作时应先打开氧气瓶,吹出堵塞物,然后关闭氧气阀,开乙炔阀点火,熄火时应先关闭氧气阀。
5、在切割工作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再另行点火。如发生鸣爆或感觉震手时表明枪嘴温度过高,应立即熄火,稍停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烟灰,恢复正常后再使用。
6、不准将燃烧的焊枪放在地上,应将火焰熄灭。
7、禁止对封闭有压力的容器及存在未清理干净的油污、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或焊接。
8、氧气、乙炔胶管不可混用,胶管通过道路时应加以保护,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工作地点三处之间应相距10米以上,并要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9、在容器内部焊接时,禁止在内部点燃,以防发生爆炸。
10、压力调整器,在焊接时禁止用棉纱密封,应用石棉丝。
11、氧气发生火灾时,应急速关闭阀门,并用黄砂或水灭火。乙炔发生火灾时,要严禁用水灭火,应用黄砂灭火。
12、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13、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注意,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
14、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
15、在皮带机或聚氨脂筛板上方焊接时,带面、聚氨脂筛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6、焊接时不准用设备、管路等做接地极,一定要把接地极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产生毛刺或点焊在一起。
17、焊机接地点绝对不要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
18、井下施焊时,必须有经矿长审批的《井下施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内容施工。
19、高空作业时,应遵从《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作完成后
1、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
第十八节 氧气瓶的使用、管理和运输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开闭气瓶的气阀时,应该站在气阀的侧面,使用适当的工具慢开慢闭。
2、气瓶的气阀冻结时,应先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或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如果手上、衣服上或者所用工具上沾染油脂时,严禁接触气瓶。
4、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夏日不应放在烈日爆晒的地方。
(2)不要放在容易跌落或容易受外来冲击的地方。
(3)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实在难达到10米时,应保证不小于5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采暖期和暖气片距离应该不小于1米。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焊接处三者之间距离均不得小于10米,确实难达到时应该不小于5米,而且必须采取可靠保护装置。
(6)防止气瓶局部受热的档板距离应该不小于100毫米。
5、气瓶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不小于4.9×10Pa的压力, 拧掉安全帽标上“已用完”的记号,然后入库或运走。
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采取妥善措施。
7、存放气瓶的地点除符合第4条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