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巷道支护不完好,存在危岩活石。
2.装渣车辆不完好,安全间隙不够。
3.装渣时观察不到位、操作不当,碰伤电缆及人员。
4.装车不规范。
5.渣堆内有未爆电雷管。
6.斜巷装车时,防跑车措施不可靠,防护躲避不当。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从事人工装渣工作的作业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人力装渣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人力装载工必须掌握现场情况,熟悉安全注意事项。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 装载工装渣时应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第6条 装渣时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班组长和爆破工按规定进行处理;发现未爆破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或班组长。
第7条 装渣工作必须在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渣作业。
第8条 由上向下掘进斜巷时,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上端应设置阻车器,下端(掘进上作面)上方必须设置坚固的挡车栏,挡车栏至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9条 采用“倒拉牛”绞车由下向上掘进斜巷时,绞车上方及斜巷下端必须设有坚固的阻车装置,阻车装置至装车地点(工作面)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10条 由下向上掘进装渣时,矿车下方及绳道内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站,并注意上方煤矸滚动,以免煤矸滚动或装车不慎导致煤矸伤人。
第11条 由下向上掘进大于25°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爆破前应先在溜放口和人行道设好挡矸(煤)卡,以防煤矸窜堵下部巷道伤人。
第12条 装车时,要注意保护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以防损坏。装车前,要检查刮板输送机的固定是否可靠。
第13条 向矿车装矸(煤)时,不要装得太满,煤矸不得超出车上沿。
第14条 提升前,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收好工具。
第15条 装料时必须相互呼应,配合好,捆绑符合规定,不得超宽、超高、超重。
第16条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矿车。
五、操作准备
第17条 准备好工具,如:锹、镐等工具必须牢固。
第18条 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掩稳矿车,禁止用煤、岩块稳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摘钩装车,装车须用标准锁车工具锁好车,装车时绞车司机不得离岗,工作前要检查阻车器和挡车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按以下顺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