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表水观测与防治 井口、工业场区 内建筑物标高低于最高洪水位,向井下充水,毁坏地面建筑物。 Ⅰ级 水文地质工负责收集 有关资料,保证井口及主要建筑物标高要高于历年最高洪水位。 1. 技术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2.安监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雨季三防” 未储备雨季防洪抢险物资,抢险救灾值班人员不到位,雨季前未疏通排水沟渠。 Ⅰ级 储备足够雨季防洪抢险物资,抢 险救灾值班人员到位,雨季前疏 通排水沟渠。 1. 技术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2.安监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矿井涌水量观测 涌水量观测程序错误,致使仪器损害,观测不及时耽误处理时间,诱发水灾事故。 Ⅱ级 1. 矿井涌水量应分水平设站观测, 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每旬观测1 次。2. 观测时必须两人操作,以减少人为误差。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及时观测井下水量,变化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异 常及时汇报。 1. 技术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2.安监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井下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与防治 1.出水点位置控制不准确,出水水源判断不准确,涌水量观测不及时,观测错误。涌水量失控。
2.突、涌水点采掘工程平面较填绘错误。出水位置失控。
3.未编制防治措施或措施,处理不及时,发生水灾事故。 Ⅲ级 1. 记录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并详细记录出水经过及观测出水的物理性质,注明观测时间、地点和观测者姓名。2. 接到井下区队有涌水的报告时,立即深入现场,对涌水量进行观测。观测并记录出水层位、厚度、岩性、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的显现变化情况。观测周围出水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3. 观测点出水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处理和防治措施。 1.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2.安监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煤层顶底板的观测与描述 观测不准确,描述不准确,顶底板岩层变化异常,未及时绘制素描图。 Ⅳ级 1. 矿井地质人员要对巷道顶底板的岩性,煤层赋存状态,每月按进度精确合理地观察三到五次。岩层产状变化情况在可控范围内。2.对岩层的完整性、硬度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及吸水性、含导水性根据掘进情况及时正 确地描述。 1.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2.安监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测定断层性质及位置 断层性质及位置描述错误而影响进尺。 Ⅳ级 对巷道所有揭露的断层性质以及所处位置做出正确的 描述,掌握断层倾角、走向及倾向 三要素,并将断层及时准确的上图。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7 测定断 层产状及落差 断层产状变化大、断煤交线显现不明显、地层出现重叠或缺失. Ⅰ级 1.断层两盘煤(岩)层的完整性、 厚度、产状以及层位变化在可控 范围内;2.断层的含(导)水性在可控范围内;3.断层走向、倾向、倾角以及裂缝发育程度在可控 范围内。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高度关注,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8 测定断层充填胶结宽度及力学性质 断层预测失控, 诱发顶板事故。 Ⅰ级 井下采掘中揭露断层时,矿井地质人员要及时对断层进行观测,内容包括断层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倾状角;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 充填物和胶结情况;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 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结构及断层的含水性;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变化的关系等,判断断层性质,并做好记录。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高度关注,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9 查明断层的含导水性 未超前探查断 层的含导水性;断层的含导水 性能良好,发生透水事故。 Ⅲ级 1. 在采掘过程中,要超前探查断层的含导水性,发现断层含导水性能良 好时,查看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2. 断层的含导水性在矿井正常生产的范围内。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0 编制断层防 治措施 未编制断层防治措施。 Ⅲ级 地质部门要制定完善的防治措施, 根据观测断层性质的改变,及时的 补充完善措施。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1 相邻煤矿、老窑及老空区综合资料收集 未统计矿区范围 内相邻煤矿、老窑位置,发生水灾事故。 Ⅳ级 每季度统计一次相邻 煤矿、老窑的开采范围、掌握充水特征。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2 相邻煤矿、老窑充水调查 1.相邻煤矿、老 窑充水情况未调查或统计错误,发生水灾事故; Ⅳ级 对威胁我矿安全生产的相邻煤矿, 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3 边界煤柱和防隔水煤柱留设 1.老窑及老空区防隔水煤柱未留 设或留设尺寸过小,发生水灾事故;
2. 相邻煤矿越界开采,矿界煤柱受到破坏,诱发事故。 Ⅲ级 1. 老窑及老空区防隔水煤柱要按有 关规程留设保安煤柱。
2. 相邻煤矿越界开采时,及时与地方协调部门取得联系停止开采。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防控,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4 探放水 1. 未设置安全躲 避硐室,机器滚落伤人。
2. 钻机运转中出 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停机检查,发生透水事故。
3. 水压过大拔出 钻杆。
4. 发现煤岩松软或其他异常情况未停止钻进,掉顶、片帮伤人。
5. 封孔不密实。 Ⅳ级 1.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躲避硐室。2. 正常钻进时,井下钻探工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 述、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 化,发现异常及时停止检查。3. 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 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该进手 把翻起伤人。4. 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 空”、“见水”和“变层”,钻机 工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 深度。5. 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 斯员检查有害气体溢出时井下钻探工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按规章制度操作,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5 水情水害预报 1.预报提出不及时,预报水害不准确,预报疏漏,处理不及时,透发事故。 Ⅳ级 水害预报的审批手续要齐全,管理 要集中,上报要及时、准确。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按规章制度操作,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6 井下导线和水准测量 挂线方位和巷道方位有偏差未检查,巷道贯通偏差,方向角度错误。 Ⅳ级 1.按设计要求现场标定;2.对所 放中线的方位进行检验,出现偏差 应进行平差分派。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按规章制度操作,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
17 中腰线标定 中腰线标定不清楚准确。 Ⅳ级 仪器操作员与前视人员密切配合 确保中线、腰线准确。 地质地测负责人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按规章制度操作,发现不符合标准,若因为人为因素出现错误,有权对次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