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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第 75 条    探煤厚的工作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了解探测煤厚的地点, 掌握采掘工程进度。在煤层厚度变化大、煤层结构复杂的地点,要与地质人员共同研究,由地质负责人决定探测点的位置及深度,并做好探测工具的准备。
第 76 条 探测前应首先检查电源、顶板支护是否安全。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做到探点布置合理。
第 77 条 确定探测点的位置时,要以测量基点或横贯中心线为测量起点。测量时将皮尺拉紧、拉直,并把测量的点位距离记录清楚。

第 78 条    探煤厚时,要垂直煤层底板进行。当无法垂直煤层底板 时,必须量出煤层倾角和探眼倾角,以便计算煤层真厚。
第 79 条 探煤厚的点距,对于掘进工作面应控制在 30~50 m;而回采工作面应在每推进 20~30 m、沿倾斜 10~15 m 探测一个点位;遇到地质条件复杂时,可适当加密控制。
第 80 条    对于每个探测点,在钻探前要事先清去浮煤。巷道高度 的测量应沿着钻杆倾斜方向从孔口量至巷道顶面,探清下余煤层厚度。
第 81 条    在探煤厚的钻进中,要注意提升钻杆,以便将煤(岩) 粉排出和防止烧钻,并注意观察孔口翻出的煤(岩)粉及其对应的软硬程度,准确判断层位。换层时应及时测量钻杆外余尺寸并做好记录。
第 82 条    探测结束后,资料需经地质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填图、 上卡。如有疑问应进行补救。
第 83 条    用物探方法探测煤厚时,应遵守有关的物探操作规程或 规定。

5.2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编录的内容包括:
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等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如溶塌陷漏斗等)的水文地质编录。

6、调查、了解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破坏、冒落状况。
7、调查、了解矿井防排水设施的设置及疏排水系统的完好状况。第 2 条    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
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第 3 条 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制顶、两壁或底两壁三面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第 4 条 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与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第 5 条    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
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绘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相记录。
第 6 条    观测含水层裂隙,应在 1~2 m(2   较密集裂隙)或 4~10 m2

(稀疏裂隙)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为:
1、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
2、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3、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攻瑰图等。
4、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并按公式计算岩石的线(面)裂隙率。
5、测定面积。

第 7 条    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所揭露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 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以下内容:
1、断层的产状及落差。
2、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
3、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
4、断层带充填物的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
5、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
6、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进行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第 8 条    对于井下揭露出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 其观测内容如下:
1、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
2、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变化趋势。
4、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第 9 条    井下揭露或探到陷落柱时,应进行下列观测:
1、陷落柱的位置(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察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以判断涌水水源。
5、用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作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第 10 条    井下突、涌、淋、滴、渗水点的观测内容如下:

1、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的坐标、标高,并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
3、出水层位、厚度、岩性,岩溶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显现变化情况。
4、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理性质,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5、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第 11 条 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连同其它有关的水文点应每天观测一次。对溃入性的突水点,1~2 h 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的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按正常要求进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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