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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一、机电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各种机电设备的采购资料。
2、各种机电设备的随机资料,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说明书、技术图纸、备件手册以及各种软件等电子资料等等;
3、各种机电设备的安装资料,包括安装图纸、安装合同、试运转报告、安装测试实验报告、验收报告、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等;
4、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资料,包括检修记录、大修计划、大修报告等等;
5、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检验、鉴定报告、整定记录、实验记录、标校记录等等;
6、以及其它和机电设备安装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等等。二、管理要求
1、资料室必须备有详细的分类图书、图纸、技术文件、档案等清单及目录,并有严格的资料入库、保管、查阅、借用手续,保证资料存放安全、查阅方便,做到资料管理标准化、科学化。
2、资料室必须做好机电技术资料的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等工

作,确保所有技术资料都能够被妥善的保存。
3、必须保证新购置机电设备的资料图纸、装箱单、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备件手册、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井下防爆设备煤安标志(复印件)等都要齐全,并交由机电科资料室存档。
4、任何机电设备开箱验收,必须及时将随机资料交资料室存档。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损坏,要追究验收人责任。
5、全矿的各种机电设备验收必须经过资料管理员签字确认已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后,方可办理验收工作。
6、资料管理员在验收机电设备技术资料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不得刁难符合验收条件的厂商,也不得放纵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厂商。
7、各类机电设备的技术档案由各级使用单位建立,各类专业机电设备的技术测试、安全保护装置的装设情况,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验收、投入使用情况由各单位分别填报,同时交资料室存档一份。
8、各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资料室管理人员工作, 搜集、整理、完善各类机电技术资料,促使资料服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9、一般资料到资料室直接借阅,重要资料必须经过机电队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借阅,机密资料必须经过分管矿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15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5.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承担责任”的要求,煤矿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劳动者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 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煤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追究责任。
三、制度应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管理部门的责任制。

15.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确保劳动者知悉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以便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轻健康损害,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煤矿应制定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煤矿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三、警示标识采用反光材料制作。
四、每旬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警示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五、煤矿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多种方式进

行告知,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
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煤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告知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七、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煤矿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八、煤矿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九、煤矿应在煤矿办公区和行人井井口设置公告栏,公布煤矿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煤矿办公区的公告栏,主要公布煤矿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行人井井口的公告栏, 主要公布存在的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十、煤矿应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

15.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第八条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建设的要求,煤矿应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知识,增强劳动者防范职业病危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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