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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2、炮眼深度为 0.6~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 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m。
第 23 条    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分段放炮或分段装药分 段放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第 24 条    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 15m 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进行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公司、煤矿的规定。第 25 条    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检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放炮地点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
2、存在第 20 条    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 24 条    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母线不足 50m;
5、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进行掩盖和维护;

6、没按规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放炮时,崩倒的棚子未扶正。第 26 条    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络前要扭结成短路;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第 27 条    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
“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 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 “放炮啦“,等待 30s 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氛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第 28 条    炮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检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处理内容同第 20、25 条;
2、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 5min、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 15min 后,放炮员方可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
3、在确属由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 29 条    办法处理。 第 29 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到规定:
1、在距瞎炮至少 0.3m 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 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 30 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 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第 31 条    须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放炮员吹长 哨并大声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
四、收尾工作
第 32 条    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亲自携带收藏。 第 33 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
字。当班要办好爆破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第 34 条    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第 35 条    升井后要将瓦斯检定器或瓦斯检定灯交回矿灯房。

1.3风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风镐工应了解和掌握风镐的结构、原理及维护使用方法,
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 2 条    风镐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与支护工、攉煤工协同作业,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工作面的工程规格质量;
2、空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必须停止作业,支护符合要求后, 方准继续操作;
3、采高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留顶煤和底煤,开帮做到煤壁平直,不留伞檐,没有局部明显突出部位;
4、按规定刹好帮顶;
5、严禁在工作面拆卸、检修风镐,不准将润滑油以外的其它液体注入风镐。
第 3 条    风镐工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材料→运送和存放工具)→检查→处理→作业(接进风管→试转→拆帮顶刹杆→开口→推垛→透垛→检验)→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 4 条    领取风镐时应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机体无裂纹和破损;
2、套箍、头部及镐柄弹簧完整灵活;
3、滤风网无堵塞,螺丝、固定销齐全无损。  第 5 条    领取钎子时应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
1、钎子尖锋利,钎子尾部平整无缺口并和钎子中心轴垂直;
2、钎尾与风镐套接正确牢固;
3、要领取足够的钎子和备用钎子。
第 6 条    领取胶管时,要在工具房接上风镐和钎子进行试转,发 现问题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 7 条    领取足够的润滑油。

第 8 条 风镐、钎子、风管应分别携带,风管应盘成圆圈手提或肩扛,避免碰撞,不准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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