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况也类似。也是系统停电,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送电后,掘进工作面修理电煤钻,引爆瓦斯,波及采煤工作面,总经理赵文林等一百多人死亡。事故调查时,还有人认为赵文林应当负相当大的责任。
这些案例说明,当井巷已经形成再来讨论减灾,只能是修修补补,作用有限。如果在设计时,就考虑减灾,就考虑到如果某点发生爆炸,怎样才能使破坏、伤亡减到最小,结果会大不一样。我们来当一次事后诸葛亮,看看这两个案例在设计时可以怎样做。
案例一只要做两件事。第一,68层顺槽掘进工作面在煤仓之后拉门;第二,拉门以后,先掘通风上山,贯通以后顺槽再正常掘进。见图3。这样,即使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也不会波及到采煤工作面。

案例二如果将中央并列式的采区布置改为边界上山布置,采掘系统互不联通,也可以做到减灾。如图4。

图4案例二改进方案
所以,矿井开采设计减灾的第一个思路,是对多个设计方案进行事故推演,看可能发生爆炸地点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如何漫延,找出相对安全的设计方案和施工顺序,可以使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小。
案例三沈阳煤业集团红菱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这个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了准备1个回采工作面的石门揭煤,用了1年时间进行钻孔抽放,△h2等指标都合格,结果揭煤放炮28h后,于2001年12月28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5000多吨,瓦斯40万m3,死亡28人,通风处长、救护队长、矿长、总工程师等多名干部殉职。这个矿由于石门揭煤困难,导致采掘关系非常紧张,愈是紧张,石门揭煤就愈频繁,形成恶性循环。和前面几个案例一样,事故责任人也没有多少明显违章之处,规定的防突措施都执行了。但死了人,仍然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以处分。但是,我们能从中汲取什么教训?执行了人们再加上的几条规定,是不是就保证不再突出?
10多年前,丹麦有个煤矿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死了6个人。政府拨款委托专家在世界范围做了调研。调研结论是,目前人类的认识水平,还不能保证杜绝同类事故。于是,经国会批准,国家收购这个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