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关闭。当然,我并不是说应当关闭所有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但至少有一些矿井的灾害目前还无法治理时,也应当考虑关闭。
如果矿井不能关闭,而石门揭煤又非常危险,还有没有办法?我曾经和他们讨论过,能不能不用石门揭煤。我建议这个矿的下一个水平大巷布置在煤层中,不做岩巷;所有的煤巷都在超前钻孔的掩护下施工,可以不用石门揭煤。他们也说这可能是个好办法。可是并没有深入研究,更没有照办。我估计,他们的心态,照旧办法做,尽管可能不管用,但有先例,不求有功,但可以减过。如果另搞一套,成则未必有功,出了问题就一定有过。在当前这种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下,人们有这种想法是不奇怪的。
1997年5月28日抚顺龙凤矿的爆炸事故出来以后,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就是,老虎台矿还能不能生产?老虎台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由于煤层条件变化,继续沿用V型长壁水沙充填采煤法已经不可能了,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当时的安全生产规程有6条限制性条文。如果不能采用放顶煤采煤法,老虎台矿必然关闭,抚顺矿区将马上破产。我当时用科学实验的名义批准了他们的安全措施。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更进一步,明文规定,突出煤层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我们只好对每一个工作面在投产前都由抚顺分院做出鉴定,按规定报批。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条规定是很荒谬的。因为很明显,放顶煤有利于地应力的释放,缓解突出危险。但是这件事是皇帝的新衣,谁都不肯说破。
铁法煤业集团三台子二井(现称为大平矿)是高应力软岩矿井,建井期间,马头门、井底车场、峒室大面积损坏,立了1个重大科研项目,历时3年,有的地点每米维修费高达4万元,才算治理住了。这当然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但是,如果在设计阶段认真考虑矿压问题(有小康矿即三台子一井的实践,我们对矿压危害的严重性是有足够了解的),就不至于产生这么大的矿压灾害,也可能不需要这么治理。我看过德国一个矿深度1400m的井底车场,矿压相当大,他们采用的是一个直径11m的全圆断面大巷,7车道,空车线、重车线、材料车线、中央变电所、水仓、泵房等全都布置在这条大巷中。因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应力集中。他们只要把直径11m的大断面全圆大巷支护搞好就行了,而这当然不是很困难的。
所以,我们矿井开采设计减灾的第二个思路,是客观地研究灾害,哪些是我们采取措施可以避免的,我们就采取相应的措施,哪些是由于人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我们所有的手段并不能确保安全的,就应该尽量避免或者绕开这种不利情况。
可以说,对于爆炸事故,风门、密闭之类的通风设施,是整个矿井各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而通风设施,在相应的矿井设计中,又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在矿井开采设计里,采用尽可能减少甚至不用风门、密闭之类的通风设施的方案。
采掘工作面设计、采区巷道布置、采掘工作面和采区的通风设计,是最基础的技术工作,往往都是由基层的工程技术人员做的。他们可能经验不多,做设计时照书本办事,是自然的事。问题是存在的不等于是合理的。总工程师做了多年的技术工作,有了一些经验教训,也知道了一些与教科书不同的做法,有了一些与教科书不同的想法,但是总工程师往往要考虑宏观的布局,很少有机会亲手做这些基础工作了。这也是我们几十年一贯制,甚至谬种流传的原因之一。我想,可以就以下问题开展争论。
第一个问题,回采工作面后退式推进、U形通风是最好的么?关于回采工作面的推进方向,书上一直介绍后退式最好。其实这种方式的通风对风门的依赖性最大,风流中任何一点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