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伤害包括触电(电击)和电烧伤、由于电气设备和设施缺陷(选型不当、分断能力不够、电缆过载、不阻燃等)可引发的电气事故:电源线路倒杆、断线、过负荷、短路、停电、人员触电、电气设备起火、电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失爆,且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和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1、过电压和消防隐患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气候变化、雷雨时节常因雷击产生过电压、放电产生火花或将设备和电缆击穿、甚至短路。放电产生的火花或短路的火源将易燃物(电缆、控制线、残留少量的油、污等)点燃,引发火灾,变电室内未装设通风排烟装置及无足够的灭火器材,事故处理困难,导致事故扩大,全矿停电,煤矿停风、停产。
2、开关断路器容量不足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线路和电气设备短路,因开关、断路器速断容量较小,不能分断短路电流,瞬间因短路产生大量的热能而烧毁设备及电缆,进而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部分用户或全矿停电、停风、停产,严重时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主变容量不足,电源线路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主变压器容量不足,一台事故时,其余变压器不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供电。煤矿电源线路未按当地气象条件设计,遇大风、雪、覆冰等恶劣气候,线路强度不足,易造成倒杆、断线。引起线路故障,造成全矿停风、停产,井下作业人员会因停风而有生命危险,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继电保护装置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继电保护装置是供电系统及变电站(所)的重要装置,如果未按规定装设或采用不合格的落后产品,就会出现越级跳闸、误动作造成无故停电,扩大事故范围。因此应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先进可靠的继电保护装置,保证其选择性、可靠性、灵敏度,杜绝无故停电,缩小事故范围,从而做到安全供电。
5、闭锁缺陷的危险性分析
开关柜内部应装设闭锁机构,保证刀闸开关在无负荷状态下操作。保证开关柜内部易碰触部位在不带电状态下人员才可以打开柜门。如果闭锁未装设或失效就易造成误操作,刀闸在带负荷状态下停送电,造成短路。人员在开关内部带电状态下进入发生触电、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6、井下电气火花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1)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密封不严、
爆面间隙不符合要求等),当开关触点分-合或其他原因产生电火花时,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2)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易造成系统短路、接地产生电气火花,电气火花有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3)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需其动作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过载、过热引起电气火花,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7、井下人员触电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1)作时所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等用具破损、绝缘值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均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2)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3)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掉闸断电,使其绝缘下降或破损,可能引起人员触电事故。
(4)接地系统缺损、未可靠接地、接地保护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时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8、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1)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引起井下大面积停电。
(2)井下供电分列运行的双回路、违章联络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停电,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3)对应采用双回路供电的区域或设备,采用了单回路供电,一旦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电。
9、雷击入井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1)经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因地面防雷设施不完善或装置失灵,有可能引发雷击入井事故。
(2)由地面入井的管路、井架在井口处未装或安装的少于两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不良,可能造成雷击入井事故。
(3)通信线路在入井处未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或装置不良可能造成雷击入井事故。
10、静电危害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井下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场所很多,采煤机、掘进机在切割和破碎煤、岩石的过程中,可能在煤壁、岩壁上产生静电:胶带输送机的胶带与煤、滚筒、托滚(尤其是塑料托辊)快速摩擦产生静电:各类排水、通风、压气管路,由于内壁与高速流动的流体相摩擦,使外壁上产生大量的静电电荷,在对地绝缘较好的管壁上产生的静电电压,可达300V以上,塑料等非导体材料管道,更易产生静电。静电放电火花会成为可燃性物质的点火源,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人体因受到静电电击的刺激,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如坠落、跌伤等。
11、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危害的危险性分析
矿井电网的单相接地电流达到15—20A时,如不加补偿限制,弧光接地可能引起接地点的电气火灾,甚至引发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根据煤矿供电情况,建立矿井供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查表如下:
矿井供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查表 表3-8-1
评估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依据 实际情况 评估
结果
一、
制
度
记
录
图
纸 1.1机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 《规程》
第6条 机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 符合
1.2矿井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图纸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 《规程》
第12条 供电系统图标注的参数不详细。 不符合
二、
供
电 2.1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 晋煤监办字[2009]81号 矿井由双回路架空电源线路供电。 符合
2.2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 晋煤监办字[2009]81号 矿井采用6kV高压入井供电。没有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 符合
2.3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晋煤监办字[2009]81号 该矿井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实现了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符合
二、
供
电
2.4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各回路符合要求。 《规程》
第442条、安全专篇和初步设计 井下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采用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 符合
2.5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突出矿井压风自救空压机、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由变(配)电所直接馈出的电源线路,各回路符合要求,其供电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有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规程》
第442条 主要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 符合
2.6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规程》
第458条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未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符合
2.7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规程》
第457条 高压馈电线上,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装设有检漏保护装置。 符合
三、
设
备
选
型
及
电
气
设
备
保
护 3.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晋煤监办字[2009]81号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符合
3.2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目录内的产品。 晋煤监办字[2009]81号 使用属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有安全标志。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目录内的产品。 符合
3.3 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规程》
第482条 按规定进行了接地。 符合
三、
设
备
选
型
及
电
气
设
备
保
护
3.4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规格、装设地点、接地电阻值符合规程规定。 《规程》第483、484、485条 接地极的规格、装设地点、电阻值符合要求。 符合
3.5接地母线和接地导线的规格、材质、连接等符合规程要求。 《规程》第486、467条 接地线规格、材质、连接符合要求。 符合
3.6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铠装、铅皮、连接装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导线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规程》
第484条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形成了一个总接地网。 符合
3.7煤电钻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规程》第457、480条 井下掘进工作面使用风钻代替煤电钻打眼放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采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符合
3.8井下高低压馈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有符合规程要求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有计算、整定、校验记录。 《规程》第455、456条 计算、整定、校验记录不及时。 不符合
3.9井上下供电线路(包括信号、通讯、监控、电机车架空线)、轨道、架空管道必须按规程装设防雷电或集中接地装置。 《规程》第459、160条 入井轨道、管路、线路设有防雷接地装置。 符合
3.10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规程》
第447条 裸露的带电体、机械外露部位有防护设施。 符合
3.11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电缆的悬挂、敷设、连接等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规程》第466—472条 电缆的悬挂、敷设、连接符合规定。 符合
四、变电硐室 4.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变电硐室的设置、规格、建筑材料和设备摆放等符合规程有关规定。硐室内绝缘用具、消防设施齐全可靠。 《规程》第460—465条 变电硐室等的设置、规格、建筑材料和设备摆放等符合规定。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