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井上、下滚筒直径为2m及以上的提升机。
2.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第3条 应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数控提升机司机还应能够进行计算机设备的一般操作。
第5条 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严禁睡觉,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第8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