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物件车向下运行时,跟车人应在物件车上方并保持
(3)监护物件的跟车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发现物件车刮碰或脱轨,必须立即发送停车信号停车。
10.斜巷装卸物料时严禁摘钩,并用绳扣将车拴牢后方可进行。
11.施工地点的新旧钢轨、轨枕都必须整齐地码放在宽阔地带,并可靠固定(稳定),避免下滑伤人或影响现场作业。
第14条 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线路的钢轨型号。
7.其它严格执行“轨道铺设质量标准”规定。
8.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第15条 临时轨道铺设质量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1.轨距误差:不大于
2.轨道接头间隙:直线部分不应超过
第16条 铺设轨道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轨道铺设时,轨道的中心线、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前必须熟悉巷道断面设计尺寸,标好巷道中、腰线。
第17条 井上、井下的轨道线路,每班必须巡道,按检查、检修周期经常巡回检查和处理故障,保证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五、操作准备
第18条 铺轨前的准备
1.开工前,首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2.根据要铺设轨道的长度准备好标准的道轨、道岔、及其扣件、枕木等。
3.根据设计要求,找准轨道中、腰线,清出铺设地点的浮煤(矸)。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在有机车运行的线路上施工时,施工区段的两端
第20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前,必须经专人检查轨道线路,确认无影响列车安全通过的隐患后方可放行。车辆通过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躲在安全地点。
第21条 凡双轨运输,遇特殊情况不能行驶机车时,必须在此线路的两端用明显的标志示警,并通知调度。
第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