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委员会,专事监督生产安全。矿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可以向这些委员会报告,工会随即出面告知煤矿管理部门。
为了更有效地保障矿工的安全,工会在数十年时间里不断游说国会,终于在1969年,国会通过了历史性的《联邦煤矿健康与安全法》。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项详细地规定了煤矿安全监督以及违章惩罚办法的法律。该项法律在1977年进一步修订,除了煤矿之外,又加入了其他采矿业。该法律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这项法律,联邦政府在劳工部之下成立了矿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主动出击检查。一旦发现安全或者违规问题,即对煤矿罚款。如果证明严重违规属于有意为之或明知故犯,矿主就有可能遭到刑事起诉。另外,所有的地下煤矿都必须成立紧急救援队。
这项法律还将监督权直接授予矿工,规定矿工有权要求联邦政府派人调查安全问题。这就意味着,煤矿工会的安全检查员能够随时根据自己的发现或者工人反映的问题要求联邦政府立即派员下来。而检查未完成之前,如果问题的确严重,煤矿工会的安全员就有权阻止矿工下井,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