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陕煤化集团铜川矿务局徐家沟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国有煤矿企业改制,是国有煤矿企业以市场需求为战略调整目标,整合资源暨劳动机制,适应市场竞争形势,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的必经之路,也是国有煤矿企业摒异传统观念,提升企业商品信誉和发展的契机。当前,面对国有煤矿改制,现就如何加强国有煤矿企业改制后遏制职务犯罪、反腐败标本兼治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国有煤矿企业改制时容易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
分析国有煤矿企业改制时可能产生的职务犯罪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职务犯罪者都是借企业改制新老交替之机“捞一把”,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国有煤矿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企业内部的管理也逐渐由过去的粗放性管理向制度管理、文化管理迈进。在新旧机制转变之际,有少数人开始生了“趁着改制赶快捞一把”的念头,认为企业改制,人心惶惶,各忙各的,资产评估多少无所谓,就是捞了也没有人过问。实行股份制了,到时候想捞也捞不到了,现在是“捞了也白捞,不捞白不捞”。因此,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钻体制改革的空子,以考察和学习为名,大肆吃喝玩乐,游山玩水。把行贿叫企业投资,把受贿叫做什么信息享用费,把游山玩水叫做学习考察。拿国有资产送人情、买方便。使大量不义之财不断流入个人的腰包,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致使有改制前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亏损乃至破产。
2、职务犯罪者官德根基不牢,公仆意识淡化,思想极差
思想是人的灵魂,对共产党人来说,权力就是义务,然而,职务犯罪者由于官德根基不牢,加上不爱学习,便逐步淡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他们的制约意识,导致了工作上的权利滥用和决策失误。如有的私下许愿、拉帮结派、排除异已,有的媚上欺下,行贿受贿,唯利是图,曲意上爬,严重背离党和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希望和要求,极大的挫伤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有的企业干部作风不实,以权谋私,枉法毁德,就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和为政以德,其害民害国之恶果可想而知,出现了失贤则乱,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3、职务犯罪者利用市场经济的负效应,把权力当成一种特殊的商品
由于职务犯罪者手中掌握或大或小的权力,加上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合理,容易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