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战后总结讲评:
1.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1.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
2.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3.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4.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5.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一百零三.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一百零四.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一百零五.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应急救援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 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煤矿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收文、发文(包括正件和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三)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四)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档案资料。
2.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进行数据化管理。
3.专职档案员要对各部门档案资料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建立档案资料销毁清册。
第十五章 煤矿调度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一百零六.调度值班制度
(一)为规范调度值班人员行为,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调度和地面设施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矿井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挥生产,协调解决各部门、环节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
(三)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企业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熟悉企业生产流程,对与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生产、运输、通风、供电、供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熟悉煤矿各类图件,熟悉煤矿灾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掌握煤矿领导的下井动向。
(五)值班调度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电话24小时联系畅通,值班期间在值班考勤本上签字。
(六)值班调度员必须时刻关注井下各瓦斯监测点数值变化情况,发现瓦斯异常地点必须及时按调度室汇报制度汇报。
(七)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值班调度员应按照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安排人员分析、查找故障原因,并做好记录。
(八)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调度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清点人数,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九)值班调度员每班对矿灯房及各区队汇报的出入井人数进行记录、统计,对当班出入井人数不相符的情况以及矿灯房与区队所汇报人数不相符的情况及时查明原因。
(十)值班调度员需要坚持“灵、准、快”的要求,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类记录和报表。
一百零七.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一)为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调度值班人员交接班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调度和地面设施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尽量提前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交接班必须现场交接,不能以电话交接或其他方式进行。
(三)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表),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
(四)实行现场签字交接,对工作现场和可疑的状况,要进行确认,尽量避免口头交接。
(五)当班出现的问题要当班及时处理,禁止拖拉、推脱。确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处理情况。
(六)实行接班责任制。对交接过程中的可疑状况,交班人员处理不及时或故意隐瞒故障情况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由交班人处理完后再进行交接。
(七)交接班应做到:
1.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