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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2019-10-1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原文下载地址:[ 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规定.doc ]


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时或其他科研性工程施工时。
七、因其它原因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九条  在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具体编制过程中,要参照上级及公司最新印发的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切实使规程起到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
第三十条  工作面掘进开工前1个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质、采掘、通防、机电运输等副总及专业负责人编制掘进“一站到位”设计,综采安拆分公司参与,矿长组织审定并签字,设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十一条  掘进“一站到位”设计说明书经审批后作为掘进作业规程附件,具体内容:掘进期间施工的巷道(含各类硐室)工程名称及数量;综采掘、机电、辅助运输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各类管线道(轨)敷设标准及分阶段敷设位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移交验收标准等。附图:掘进(采煤)工作面巷道、设备与各类设施布置平面图、断面图。
第三十二条  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施工组织安排,统筹掘进与打钻、进尺与辅助工程施工的时间和空间关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第三十三条  作业规程由矿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测、技术、通风、运输、机电、调度、安监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送矿总工程师批准。审批意见必须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掘进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五条  矿技术管理部门先指定人员对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提交会审,副总工程师(重要规程、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施工区队的区长、技术员必须参加;安全风险大、技术质量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班队长必须参加会审。
第三十六条  掘进作业规程中所有签名栏,一律手签,不得打印。
第三十七条  凡工程处承担的矿建工程,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提前报工程处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再报所在矿井进行审批,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报所在矿井技术部门存档。
第三十八条  参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人员,必须是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经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

第三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三十九条  井下施工现场必须悬挂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或施工放大图必须悬挂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设计和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层级确认。
第四十条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由掘进施工区队技术员,在开工前向本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
一、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本单位的区长主持。
二、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填写贯彻记录,其内容包括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名称,贯彻日期,会议主持人,参加人数和全体参加贯彻人员的签名等。
三、对分期施工或因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掘进工程,每次停工时必须有掘进工程停工通知单;恢复施工时必须有掘进工程复工通知单,并重新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停(复)工通知单经掘进矿长或掘进副总签字后,交掘进施工单位、技术、地测、通防、安监、调度、机电、运输等相关部门执行。
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施工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应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连同原作业规程一并予以贯彻。
四、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掘进施工区队的考试由区队技术员、安监处共同监督进行,并将考试成绩分别附于各单位持用的作业规程之后。轮休或请假的工人必须经补贯补考且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第四十一条  与本掘进工程相关的安监、机电、通防、运输等有关单位,也必须对参与掘进施工的有关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二条  在施工中发生漏冒顶、破碎带、巷道空顶空帮、煤与瓦斯的异常、地质及水文的异常变化,可能积水(瓦斯)的老巷等隐蔽工程时,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报地测和生产技术部门,由地测部门填入相关的图纸。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技术员将隐蔽工程原始记录送交矿技术部门存档。
第四十三条  
掘进工作面图牌板规格为600mm×450mm(高×宽),文字不小于4号字,共7块图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安设位置便于观察,具体为:
1.巷道布置平剖面图:反映施工巷道布置全貌及相关系统的平面图,反映巷道空间关系和层位的剖面图,巷道名称加箭头表示顺序的完整避灾路线,图中标注避灾路线、巷道名称及长度等。
2.支护断面图:按比例绘制,图中标注巷道及水沟基本尺寸、支护参数及支护材料,断面内标绘风水管、电缆、轨道、风筒及设备布置及相关参数等。
3.施工工艺:炮掘工作面包括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综掘工作面包括综掘切割顺序及文字说明等。
4.施工组织:正规循环图表、施工工艺流程图等。
5.技术要求及工程质量要求:施工主要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及施工允许误差等。
6.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安全质量管理的内容及管技干部包干范围等。
7.监测通信系统图:反映工作面安全监测、通信联络、人员定位安装位置、类型或型号、数量等。
第四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切实落实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掘进施工区队技术员须及时通知技术科,并根据施工条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矿生产、技术及安监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纠正。安全、质量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立即纠正。
第四十六条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技术、安监、通防、机电、地测等部门每月上旬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复查记录留存备查,对复查中存在的问题,由技术部门下发至有关单位整改执行。
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当掘进工作面的通风、供电、避灾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补充。
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随时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当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采取应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掘进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施工记录清单如下:
一、相关技术文件包括:
1.掘进地质说明书。
2.掘进施工设计;包括巷道布置平、剖面图,巷道支护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辅助运输设计、一站到位设计等。
3.“一通三防”设计;包括局部通风、监测监控、掘进防突、瓦斯防治、防尘、隔爆和防自然发火等。
4.掘进供电设计。
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巷道拨门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三、掘进施工相关记录包括:
1.掘进工程开工通知单。
2.掘进工程地质预报通知单。
3.掘进工程水害预报通知单。
4.掘进工程停(复)工申请通知单。
5.防突效果检验联系书。
6.掘进工程中腰线控制通知单。
7.掘进巷道贯通通知单。
8.设计变更通知单。
9.掘进施工主要安全事故记录表。
10.掘进施工隐蔽工程记录表。
11.掘进工程竣工移交申请单。
12.掘进工程验收交接单等。

第五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职责

第四十八条  基层区队是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主体,区队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相关资料及规定执笔主编,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区队长应积极参与,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编制完成后认真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送技术部门。基层区队同时是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的责任主体,区队长负主要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九条  矿技术部门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通知,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向编制者提供可参考的技术资料,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初审,并建立管理台帐,初审并经完善后提交掘进(或技术)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技术部门分管负责人负管理职责。技术部门应定期开展作业规程评比及交流学习活动,以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五十条  矿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并负责在审批意见中签署会审意见,编制者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掘进副总签字后,提交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作业规程复查。
第五十一条  安监、通防、技术、机运、地测等部门是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参加单位,并对本部门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各部门技术负责人或经授权的技术人员参加会审时,应逐条审查,严格把关,提出明确的意见,对编制粗糙,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有否决权。并负责本单位对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相关内容的贯彻和监督执行。
第五十二条  矿总工程师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终审,并签署批准执行意见。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五十三条  建立健全技术岗位责任制度、生产平衡会制度、技术分析例会制度、重大技术问题报告制度、技术责任追究制度、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技术部门按定员标准配齐人员,并明确职责范围。
第五十四条  矿技术部门建立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保管制度,按类别进行归类存档,技术资料包括:报表、图纸、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工程设计、矿压监测资料、科研方案及技术总结报告、技术业务联系书、生产计划、技术管理制度、会议纪要,上级、公司及矿印发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文件等。技术资料保存可采用纸质或电子文档方式,重要技术文件应保存至采区报废或矿井报废。
第五十五条  报表、图纸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必须规范、统一、准确、全面地反映矿井生产准备情况及实际生产面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一旦井下发生事故,便于组织抢险救灾。报表、图纸的管理,由各矿总工程师负责,业务技术部门科长和地测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十六条  上报的报表、图纸必须正规、齐全,真实可靠。报表要按照规定格式,统一采用电子文档,内容全面,无缺项,无漏项。所有在籍掘进队(包括进尺队、掘进队从事修护等)的活动情况,都要在报表中出现,并将队伍活动情况分采区在报表中进行填报。
第五十七条  生产采区月度采掘活动在采区地质平面图(1:2000)上填绘,掘进准备工作面在1:1000平面图上填绘,水平延深、开拓及准备采区、单项工程等在已审批的设计图上填绘。图纸填绘要规范、认真、准确、连续,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严禁漏填虚绘,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十八条  所有在采区地质平面图上填绘的巷道,其施工设计必须在巷道开工后第一个月内在上报图上填绘清楚,如后期进行了设计修改,改动部分应及时补绘。
第五十九条  所有掘进队进尺情况,在图纸上均要按要求填绘以下内容:区队编号、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工字钢支护用“G”字,U型棚支护用“U”字,锚杆支护用“M”字,复合支护用“M+M”、“G+M”或“M+U”字等)、当月进度、月末日期。每月巷道进尺用容易区分的颜色填绘,单月用红色,双月用蓝色。填绘比例准确无误。每月月末划线点要用测点控制,确保迎头位置准确无误。上一年度施工的所有巷道用黄色填充。
第六十条  矿技术部门要动态掌握现场技术条件变化情况,及时在图纸中填绘掘进过程中遇到的地质构造情况、冒顶区范围、各种硐室、火成岩侵蚀区范围等,要按实际位置标注。掘进施工期间,其局部通风机的摆放位置、掘进进回风路线,相关通风设施的设置等必须在图纸上填绘、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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