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事故隐患治理应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编制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进行审批、贯彻和执行;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可以由现场带班领导或现场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制定并组织实施。
(七)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要有区(队)长及以上具有相应组织、协调、指挥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并设置警示标志,安检人员在现场监督。
五、严格执行事故隐患督办、验收销号和公示监督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或指定分管副矿长负责督办;一般事故隐患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办;煤矿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一般隐患升级成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升级成由矿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督办。
(三)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要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长指定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及时销
号;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煤矿安全管理
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煤矿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
(单位)。
(四)每月应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采用公告专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QQ 群等媒介,及时公示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等。
六、资金保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每年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留设专项资金, 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
七、宣传教育。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八、统计分析。矿长每季度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 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研究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性措施。
九、考核落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行落实。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良好,以及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十、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设置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单位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 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信件举报:设置举报箱,举报箱设在井口附近以及煤矿办公楼, 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每天负责收集处理。
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举报。
(二)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举报时需说明举报内容、时间、地点和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三)举报受理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并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四)举报奖罚
对举报“三违”人员者,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举报事故隐患 的经查实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举报并经查实的其他事项酌情奖励。对 虚假举报,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扰乱管理秩序的,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做到替举报人保密。
十一、信息化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当接入矿调度中心(生产信息平台),并确保事故隐患记录不能被篡改或删除;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立卷归档。
1.10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
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煤矿实际,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就近用电话等方式以最快速度向调度室汇报,矿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二、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事故抢救。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清楚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并在领导未到达现场前指挥救援;需要外部援助的电话召请救护队;需要医疗救护的通知医疗单位。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指挥部,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四、事故调查分析。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煤矿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矿属各部门、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分析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
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