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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五、必须确定探放水钻孔基准线,并进行标注和挂牌上锁管理。

在每次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设置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固定
悬挂在巷帮,实行“两把锁”管理。
“两把锁”中的一把锁及钥匙由县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负责管理, 另一把锁及钥匙由煤矿分管防治水工作领导负责管理。
六、每次探放水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必须由“两把锁”双方管理人员同时到现场开锁,方可移动探放水钻孔基准线标记牌至下一个探放水钻孔打钻地点附近。
七、在每次探放水钻孔循环内,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在每班掘进前拉尺,控制该循环剩余允许掘进长度,掘进队当班班长必须在现场确认。当班安全员负责现场填写掘进工作面探放水钻孔施工记录牌版中
“允许掘进距离公示牌”栏中相应内容,当班班组长在相应地点签名确认,并由安全员负责向调度室汇报剩余允许掘进长度,调度室要做好详细记录。
八、每个探放水钻孔标记点位置配备一把皮尺,便于随时测量和监督检查已掘进距离。发现超进尺掘进,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九、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在预计水压大于 0.1 MPa 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

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钻孔内水压大于 1.5 MPa 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矿(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十、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新问题重新制定措施,并经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十一、井下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编制。内容应包括探放水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探放水巷道开掘方向、施工顺序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等。
十二、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矿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分公司值班调度员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安全检查工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 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值班调度员,及时处理。
十四、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

11.6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是煤矿防治水各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煤矿建立完善煤矿水害事故预防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煤矿企业应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二、矿井出现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当出现暴雨天气可能造成洪水涌入井下时;
2、当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时;
3、探水钻进过程中,发现煤体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顶钻等异常状况时;
4、当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危及本矿的生产安全时;
5、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危及生产安全时;
6、井下发生突水,或涌水量出现突增,水泵无法排出来水,水位迅速升高时;
7、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影响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
8、在生产过程中,遇有其它水患威胁险情时;
9、各级、各部门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指令立即停产撤人的,或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的。

三、重大水患撤人注意事项:
1、撤人时现场指挥人员要迅速召集作业地点全部人员,点清人数, 按预先安排好的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2、各作业地点人员撤离时要切断与局部通风机、安全监测系统和排水系统无关的电源,开启工作面所有水泵排水;
3、在撤退沿途和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 以引起救护人员的注意。
4、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5、如已发生突水,撤退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主流,并注意躲避水中矸石和杂物;当迷失行进方向时, 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ft巷道方向撤退;
6、来不及撤出时,保持镇静,设法在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水势减缓再撤离;
7、调度室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密切注意撤退情况,并保持与中央水泵房及其它外排水泵房、各区队跟班领导的联系。
8、全部人员升井后由井口考勤处、灯房、调度室共同核对人数。四、实施紧急避险撤人后,必须由公司或矿长在确认隐患已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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