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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11-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4、小绞车稳固后,安设单位必须将基础螺栓紧固好,上齐二次保护,二次保护必须处于有效锁紧状态,所有锚链或钢丝绳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绞车戗压顶子按要求安设。
5、小绞车电气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声、光俱全,灯、铃、打点器等五小件必须上板,并合理吊挂,便于司机、把钩工观、听信号,信号、照明电缆吊挂整齐。
(2)行人、行车信号:行人信号要明显区别于提升信号,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行车时,以信号红灯做标志,行人时, 以信号绿灯做标志。
(3)小绞车操作开关、信号综保等设备必须摆放整齐。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6、小绞车安装竣工后,由安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7、小绞车安装验收:实行验收单会签制,由机电科、安全科、技术科、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将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会签后,将验收单交安全科。对于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整改后,将信息反馈到安全科。未经验收的小绞车,严禁私自投入运行。
二、小绞车使用: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每班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小绞车未经安全确认,不得运转。
3、小绞车运行过程中出现隐患及故障时,必须立即停车,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要汇报相关人员,待隐患、故障排除时,方可作业。
4、小绞车停转后,司机将操作开关停电加锁,照明不准停(长期停车除外)。
5、长期停转(一个月以上)的小绞车恢复运转前,必须请示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否则严禁运转。

13.6钢丝绳使用、管理、检验、检查、维护制度

煤矿在制订钢丝绳使用、管理、检验、检查、维护制度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钢丝绳到货后,应当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 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二)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三)存放时间超过 1 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

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 3 种试验, 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 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时, 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五)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六)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 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一)、
(三)所要求的检验。
二、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 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出现下列情况的钢丝绳,必须停止使用: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八条规定时。
(二)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在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规定值时,应当及时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

于6。
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四)摩擦式提升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井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  的钢丝绳,不受(一)、(二)限制。
(五)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罐道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每周至少检查1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当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当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六)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防腐措施。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
(七)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与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
(八)严禁平衡钢丝绳浸泡水中。
(九)多绳提升的任意一根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
±10 %。
三、有接头的钢丝绳,仅限于下列设备中使用:
(一)平巷运输设备。
(二)无极绳绞车。
(三)架空乘人装置。
(四)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钢丝绳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四、钢丝绳检查中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新绳:
(一)1 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 10%;
(二)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 10%;

(三)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四)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 0.5%以上;
(五)钢丝绳在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六)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五、对钢丝绳的维护保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钢丝绳的检查必须由维修钳工负责,并懂得钢丝绳的种类和钢丝绳的性能及各项指标。
(二)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每天按规定时间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认真细致地全面检查一遍。
(三)查绳时绞车的提升速度应不大于 0.5m/s,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记录不得涂改。
(四)每天的检查过程必须由本班岗位工监督并在钢丝绳检查记录上签字,如遇停产时钢丝绳可不需每天检查,但在开工之前必须认真检查一遍,并在记录内注明停产、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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