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
第二节 顶板管理
1、每班开工前,跟班队长、班组长要首先检查沿途和工作面顶、帮情况,安全确认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必须配备镐、撬棍等敲帮问顶工具)。每次作业前、钻眼前、爆破后、支护前和施工中要随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该工作需由有经验的老工人手持专用工具在有效支护的掩护下进行,要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保证退路畅通,敲帮问顶要严防矸石顺杆而下伤人。只有处理净活矸危石,经班组长检查安全确认后,才可安排作业。
3、严格控制循环进度,每次爆破后要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在临时支护下进行永久支护,永久支护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500mm。
4、必须站在永久支护下打眼,钻眼的方向、角度必须与巷道岩面垂直。
5、如果发现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托板变形、网包增多听见顶板有响声等冒顶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撒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待压力稳定后,制定专项措施由外向里进行顶板维护。
6、施工中要有专人监护顶、帮的变化情况,专人指挥维护,施工人员听从命令,相互配合好。
7、连网要合理,锚杆和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要求,钢筋网和托板要紧贴煤壁,严禁空顶空帮,严禁用木板充填空顶空帮。
8、工作面作业人员要面向工作面站立,注意顶帮情况,顶帮松软时要先采取护顶护帮措施,严防冒顶滚帮伤人。
9、进行爆破作业,放炮后要先对支护进行检查,对失效支护进行重新紧固或补打,然后才能进行其它作业。
10、要做好矿压观测工作,按规定对离层仪进行观测,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和进行汇报。
11、对于超宽巷道,超过300mm,先打锚杆进行支护,然后二次在巷道轮廓线上挂网打锚杆,使用混泥土充填。
12、巷道丁字口、十字口开口处补打一排锁口锚索,间距1000mm。
13、特殊地段的支护方式和技术要求:
1)掘进工作面过松软岩层、破碎带地段时,巷道交岔点应缩小支护排距增加锚索数量及时挂网支护,锚杆间排距调整为800mm。
2)加强顶板控制,严格使用临时支护,每班设专人监护顶板。
3)在巷道特殊地段,如丁字口、十字口处在进行永久支护的同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和压力表,对顶板下沉量进行监测(喷浆完成后安设)。
第三节 爆 破
1、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及放炮停电、撤人制度。
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毫秒延期电雷管和矿用三级乳化炸药。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3、钻眼采用湿式打眼,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眼深0.6~1.0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眼深的1/2,眼深1.0~1.5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500mm。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煤粉掏干净,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500mm,岩层中不小于300mm。
4、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装配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爆破前设专人放警戒,每次爆破前要在所有可以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上派专人按规定设警戒。由班组长负责安排警戒,并且指派专人放好警戒,设好警标,人员警戒位置要安全合理。直巷撤人距离不小于120米。若撤人在有拐弯巷道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以外20米以上,且撤人总距离不小于100米。
6、放炮母线要由放炮员亲自连接,放炮前应检查全部网路有无断线、短路、接地,经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放炮,如放炮不响,要至少等15分钟以上,由放炮员检查线路,查找原因,其他人员不准检查,更不得进入警戒区内。
7、严禁利用爆破作业进行大块矸石的破碎工作。
8、爆破后15分钟,待炮烟吹散,要先由爆破工、瓦检工、班组长进入检查工作面瓦斯、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无危险后班长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
9、爆破后必须检查是否有拒爆,发现拒爆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371~372条有关规定执行排除。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和下一班爆破工共同处理完毕。
第四节 防治水
一、探水设备运输、安装技术措施
1、准备工作
1)钻探设备入井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保钻探设备完好,严禁设备带病下井。
2)钻探设备转动部分必须安装好防护罩,防止转动部分绞住施工人员的衣物和随身物品伤人。
3)检查钻杆、丝扣岩心管、螺丝头、连接箍等磨损是否超限,钻杆是否弯曲,钻(杆)具是否有微小裂隙。
4)根据设计要求带足钻探工程所需的器材、工具等。
5)电工要提前到现场查看电源接口的位置,电缆吊挂位置等。
6)施工班长提前查看施工钻场、开口位置、风水管路接口的位置,确定设备安装位置等。
2、设备运输工作
1)下井前,钻探设备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进行防爆性能检查,防爆性能检验合格后,并粘贴防爆合格证、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允许下井。
2)钻探设备在平板车上运输时,必须捆绑结实,不得重心偏移,以免发生侧翻。
3)检查钻杆、丝扣岩心管、螺丝头、连接箍等磨损是否超限,钻杆是否弯曲,钻(杆)具是否有微小裂隙。
4)根据设计要求带足钻探工程所需的器材、工具等。
5)电工要提前到现场查看电源接口的位置,电缆吊挂位置等。
6)施工班长提前查看施工钻场、开口位置、风水管路接口的位置,确定设备安装位置等。
2、设备运输工作
1)下井前,钻探设备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进行防爆性能检查,防爆性能检验合格后,并粘贴防爆合格证、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允许下井。
2)钻探设备在平板车上运输时,必须捆绑结实,不得重心偏移,以免发生侧翻。
3)设备解体分装、分运时,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保护好油管接头,操作阀、离合器操纵杆、液压缸柱塞、压力表等易损部件。
4)拆下的零件用容器装好,容易丢失的零件钻工自带。
5)斜巷中运输和搬运设备时,作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放警戒必须进入叉巷或躲避硐内,严禁在斜巷中向下滚放任何物品。
6)设备装卸严禁碰、撞、击、摔、滚等损坏设备的行为。
7)人工搬运设备时,要用钢丝绳或其他物品要系牢固,要有班长统一指挥和协调,并轻抬轻放,起落行动一致。
8)移动钻机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移动设备。
3、设备安装工作
1)在设备安装前,必须加强钻场附近巷道前后10米范围的支护,钻场内要提前挖好排水沟,使钻探用水流入水泵窝。
2)设备安装时管路连接处和螺丝要紧固,保证没有跑、冒、滴、漏现象,液压钻高压油管要连接牢固,防止管路崩开伤人。
3)钻机及其他设备都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如工作地点容易积水,则设备要适当垫高。
4)施工所用设备的外漏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电器设备要有合格接地系统。
5)在安装、检修电器设备时,由专职电工负责,必须先检查现场瓦斯,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断开上一级电源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再经验电、放电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开钻前准备工作
1)开钻前,必须由探水技术员亲自检查钻孔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后,再进行试运转。
2)工作人员必须检查钻场及其周围的安全状况,如防水、防火、通风设施及围岩加固情况,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开钻。
3)钻场内必须悬挂可靠的、读数准确的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位于钻场上风侧10~15米的范围内,并确保钻机和电器设备达到瓦斯电闭锁功能。
二、钻探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钻探人员要穿戴工作服需整洁、利落,衣襟、袖口、裤脚必须束紧。
2、启闭开关时,精力要集中,做到手不离按钮,眼不离钻机,随时观察和听从班长的命令,准确、及时的启动和关闭开关。
3、禁止用手、脚直接接触机械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和其它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保护罩上。
4、钻孔正前方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给压要均匀,根据孔内情况及时调整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
5、钻进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水量,不准打干钻,为防止丢钻杆,钻进时应先开泵送水,见正常反水后才能钻进,加减钻杆关水时,要将水慢慢关闭,防止产生倒吸,使岩粉堵塞钻杆。
6、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两听”、“三看”,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看操作把手震动,给进压力和钻进速度,看压力表及返水情况,看高压管及接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钻处理。
7、严格执行“四检查”、“三不用”:丝扣不合格不用、钻具磨损严重不用、钻杆弯曲超标不用:“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8、当班技术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各种数据,钻孔角度,作业时间,包括进尺、残尺、孔深、分层厚度、岩性、涌漏水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本班钻探人员情况等,记录要真实反应生产情况,做到全面、准确、详细和整洁,字迹清楚,并经当班班长审核签字,不得涂改,班后报地测防治水部。
9、钻进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压力,不得过度加压造成钻孔事故。
10、加强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密切注意钻进中的异常情况。正常钻进时,闲杂人不准靠近钻机,钻探人员不准正对钻孔或站在钻杆正后方,防止钻具射出伤人。安装钻机时必须要打好顶柱,钻机固定平稳、牢固。钻机前后打好的压柱,不准私自取下。
三、钻探异常时采取的措施
1、打探水钻眼时如发现煤体变松、片帮、来压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打钻供水量或冲击钻具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记录好孔深同时将钻杆固定,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和值班长,撤出周围作业人员,按照值班领导的指示进行现场的处理。
2、钻探时如遇到钻孔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钻杆,严禁移动钻机或拔出钻杆,同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并等候值班领导的指示。
3、出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区域人员,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等候进一步的指示。透水征兆有:
1)工作面温度降低,人感觉发凉;
2)空气潮湿,湿度增大;
3)煤壁出现“挂红”(水锈)、“挂汗”(渗水)现象;
4)前方听见“嘶、嘶”的水叫等声音;
5)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片帮、顶板冒顶、底鼓等现象;
6)淋水、涌水增大等异常现象。
四、发生水灾时采取的措施
1、井下所有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按照避灾路线紧急撤离,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无法撤离的人员选择适当位置静卧等候救援,切忌盲目潜水寻求出路。
2、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井下受灾报告后,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主要领导立即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救护被淹人员、受困人员。
3、抢救人员时应搞清水量、水流方向、被困人员及位置,防止二次透水。防止被困人员地点瓦斯积聚,及时疏通或强行排除被困人员所在地点的积水、浮煤、淤泥。
4、水量太大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时,采取一切办法保护主要排水设备,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临时借调排水设备投入使用。
5、跟班领导必须在井下现场指挥,有序的安排受灾、受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并汇报撤离人员情况及水害影响情况。
6、当水灾危害超过矿井处理能力时,必须立即上报主体企业、县局及救护大队,尽快争取时间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施救。
五、探测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1、每次探水作业中的煤岩赋存变化情况要记录在案,并根据探测结果提出临时性预报,指导掘进队作业。
2、掘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时,掘进队需立即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地测防治水部。为确定煤、岩层赋存情况及构造含水、导水情况,地测防治水部派探水队对构造进行探测,跟班技术员记录各种钻探数据,并及时汇报值班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探测巷道掘进前方构造含水情况,并提供探测成果,由矿领导分析、决定,并根据不同类型的构造制定不同的探测方案。
4、探测地质构造时,应加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5、安装钻机前应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