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央水泵房 2
3 采区变电所 2
4 采区水泵房 2
5 主斜井井底 3
6 副斜井井底 3
7 安全出口斜井井底 1
8 胶带机头 6
9 3501上分层回采工作面 2
10 3501上分层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 1
11 永久避难硐室 3
12 临时避难硐室 6
小计 33
地
面 1 主斜井井口房 1
2 副斜井井口房 2
3 安全出口斜井进口房 1
4 10kV变电站 2
5 通风机房 1 1
6 锅炉房 3(其中
2台防爆)
7 工业场地 3 2
8 小计 1 11 3
合 计 36 11 3
3)调度监控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
在调度监控中心配置一套46″,3×10 MPDP大屏幕拼接系统。集信息传递、处理、切换、控制、显示、决策于一体。
通过大屏幕投影拼接系统,可以实时观看与监控系统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实时工业视频监控信号、各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各种历史数据图像以及电脑、电视、实物投影仪等信号源的信息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等多种信息,可随时对各种现场信号和各类计算机图文信号进行多画面显示和分析,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发布调度指令,实现实时监控和集中调度的目的。
3、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1)系统介绍
矿井设计了一套KJ133(C)型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对下井人员进行考勤,并对井下人员进行实时跟踪定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判断危险区人员的数量、位置及身份,采取措施及时救助,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控制设备及显示终端设置在调度室,装备2台主机,互为备用,并配备满负荷备用时间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由监控主机、监测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及传输缆线等组成。
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置
为实现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各硐室、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出/入及内部等地点的要求,并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在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出/入口及内部、限制区域、巷道分支处等地点设置监测分站(读卡器)69台,井下工作人员佩戴识别卡500个。
其中,重点区域包括: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
限制区域包括:盲巷、采空区等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区域。
3)系统使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荷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指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监测共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必须与上一级安全监管管理机构监控中心联网,安装符合《山西省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网数据生成程序技术要求》的联网软件,按《山西省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联网数据传输规范(修改版)》规定的数据标准和传输内容做好数据上传工作。
在矿调度室内设置专用于接受上级监管指令和向上级汇报情况的计算机终端。中心站应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控日(班)报表,报矿长和相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10.3 使用和维护
1、设备调校的注意事项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2)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下井,并做测试记录。
3)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隔7d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4)其他气体监控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5)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负电点、控制逻辑等。
6)每隔7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2、设备维护的注意事项
1)井下安全监控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书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2)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
3)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书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控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4)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
5)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6)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7)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8)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面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
10)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11.矿井救护、应急救援与保健
11.1 矿井安全标识设置
根据《煤矿安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矿方应详细配备矿井各种安全标识。
11.2 井下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采用矿井已装备的KJ83N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以防井下瓦斯等灾害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由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站、现场数据采集分站、安全生产参数传感器、执行器以及信息传输介质、网络通讯接口等组成。系统对矿井生产环境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参数和设备进行自动检测和闭锁控制,并在调度中心站上显示、记录、报警并自动生成报表和趋势曲线等,系统具有自动、手动断电,可实现本地、异地、区域断电,系统主站可以实现远端遥控。监控主机选用高性能、高稳定的工控机2台,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备机热切换控制器自动投入运行。配置传输接口1台,打印机1台,不间断电源1台(保证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配备录音电话。在中央变电所、采掘工作面等处设置分站,分站所带各类传感器包括: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风速、负压、氧气、开停、馈电、风筒、风门、烟雾等。工作面、掘进头分站具有风电瓦斯闭锁功能。
系统主干线沿主井和副井井筒分别引至井下分站,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在紧急避险设施进出口侧过渡室内分别设氧气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各1个;生存室内设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氧气传感器各1个;出口两侧避险设施外分别设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氧气传感器各1个。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1.0%CH4;一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0024%CO;二氧化碳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1.0%CO2;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5℃;氧气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3.0%O2~≤18.5%O2之间。
接入避难硐室中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传输线路在接入硐室前20m开始全段采取穿钢管措施保护,埋地敷设。
(2)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采用矿井已装备的KJ133(C)型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对下井进行考勤,并对井下人员进行实时跟踪定位。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迅速判断危险区人员的数量、位置及身份,采取措施及时救助,把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控制设备及显示终端设置在调度中心,装备2套主机,互为备用,并配备满负荷备用时间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由监控主机、监测分站(读卡器)、识别卡及传输缆线等组成。在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采区、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井底车场、中央(采区)变电所、井下水仓、水平最高点等地点】、避难硐室出入口处及内部、限制区域、巷道分支处等地点设置位置监测分站(读卡器)。实现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各硐室、避难硐室出/入及内部等地点的要求;并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在每个避难硐室入口和出口及内部分别设2个监测分站(读卡器),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接入避难硐室中的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的传输线路在接入硐室前20m开始全段采取穿钢管措施保护,埋地敷设。
(3)压风自救系统
①系统概述
矿井工业场地内设空压机房,装备两台LGF75型空压机,单台额定排气量13.6m3/min,额定排气压力0.8MPa,配用电机功率75kW。正常生产时1台工作,1台完好备用,灾变时2台工作。最大班下井人数为75人,按供风量不低于0.3m³/min·人的要求,能满足井下最大作业班人数的要求。
工作面压风由地面机房直接供给,压风管沿安全出口斜井敷设至井下。压风线路:地面压风机房→安全出口斜井→材料平巷→材料下山巷(皮带下山巷)→3500运输巷(3500轨道巷、3500回风巷)→五采区运输下山巷(五采区轨道下山巷、五采区回风下山巷)→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及各掘进头。
矿井避灾路线上均敷设压风管路,大巷每隔100m,顺槽每隔50m设置一组三通截止阀用于抢险救灾。压风自救器设置在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主水泵房、大巷排水点、等候室、采、掘工作面放炮人员、警戒人员、撤离人员地点,装、卸载站,大巷及回风巷中等人员作业地点,每个地点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应能满足上述地点全部工作人员自救用风要求。进、回风顺槽距回采工作面50m范围内设置压风自救装置且总数量不得低于工作面总人数的1.1倍,距掘进工作面50m范围内设置压风自救装置且数量不得低于掘进总人数的1.1倍。压风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移动。
②避难硐室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管路接入避难硐室,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设减压、消声、过滤装置和控制阀门,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井下压风管路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进入避难硐室前20m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等)。
③压风管路敷设
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道进入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风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放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4)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该矿供水施救系统管路与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合用,水源取自地面消防水池,用水为生活水源,其水质符合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经地面容量V=300m³的高山生活水池,敷设一趟Φ133mm的无缝钢管至主井口,在井口房内接入现有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并设置切换阀门。发生灾情时需要对用水进行切换,将井下防尘水源与地面生活水源进行切换,具体做法:关闭地面的井下静压洒水池的出水管,待系统中的防尘水放空后,打开地面供水水池的给水管,即将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水源转换为生活水源,切换阀门设置在井口房内或其他容易操作的地点。根据试行标准中的内容,在压风自救装置、永久避难硐室以及移动救生舱处设置供水阀门,在接水龙头前装设减压阀,在减压阀前装设Y型过滤器,使用水点压力小于0.35MPa。对供水施救系统的用水点,要经常进行检查,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5)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①概述
矿井通信系统包括行政通信和生产调度通信。矿井设通信交换机室,对矿井地面、井下各用户进行行政、调度通信。
②有线通讯系统
通过专项设计并进行专项备案,该矿矿用调度通信系统为SOC8000型矿用程控通信系统,容量256门,行政、调度合一。通信交换机设置在矿办公楼内。在矿办公楼、任务交待室、矿灯房、地面变电所、主副井井口房及绞车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爆炸材料库、地面生产系统、锅炉房、机修车间等设置电话机。通信电缆采用MHYV32-50×2型市话通信电缆,敷设方式采用沿建筑物外墙挂设方式,至风井等偏远地点采用电杆架设方式。
通信电缆两回分别沿主、副井井筒敷设至井底车场等候室交接箱,再经分线合引至各用户。
在主、副井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巷道分支处、溜煤眼处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安装电话。
在井下避难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掘工作面、爆炸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发生险情时,能及时同时井下人员撤离。
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m~50m范围内,应安装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m~2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m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③移动通讯系统
通过专项设计并进行专项备案,该矿新增KT105型矿用无线通讯系统,满足使用要求。
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利用本系统可以随时随地用手机互相通话,用手机与调度人员进行话音联系,或者用手机拨打有线电话。井下与地面可以互相通话。本系统是提高矿井生产效率,保证矿井生产安全不可缺少的现代通信工具。
作为矿井调度交换机用户的延伸,可以满足检修人员和重要生产调度岗位移动通信的需求,兼顾部分地面移动通信的需求。紧急情况下,作为报警及抢险救灾的应急通信手段。系统提供有线/无线一体化通信平台和语音、数据等综合业务,集成话务、调度、短消息、定位等多种功能和增值业务,具有低辐射、部署快捷、升级扩容方便、终端应用成熟等特点,组网灵活,兼容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