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周新勤(矿长)
副组长:陈道轩(安全副矿长)
成 员:许福才(总工程师)、黄旭贤(生产副矿长)、晏青华(机电副矿长)、茶正明(技术科科长)、王强(通防科科长)、刘龙华(安监科科长)、高仕全(机运科科长)、涂明喜(调度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组职责:
(1)组长负责组织各单位对矿井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分级分类;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辨识出的危险源、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审核,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相关知识培训;
(3)成员负责对安全风险的增减和升降级进行动态管理和更新。
3、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制度
(1)矿、科(部)、队工作制度
①矿长是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负责。
②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辨识评估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③各总工程师、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工作。
④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⑤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2)办公室职责
①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②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③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④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⑤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⑥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二、划分安全风险辨识单元
1、安全风险辨识单元的划分,我矿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的类别进行划分:
(1)第1单元为矿井瓦斯,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第2单元为矿井水害,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第3单元为矿井火灾,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第4单元矿井煤尘,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5)第五单元矿井顶板,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6)第六单元矿井提升运输系统,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机电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7)第七单元矿井电气系统,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机电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8)第八单元其他,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安全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部)室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A类、Ⅰ级)、较大风险(B类、Ⅱ级)、一般风险(C类、Ⅲ级)和低风险(D类、Ⅳ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A类、Ⅰ级、红):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B类、Ⅱ级、橙):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C类、Ⅲ级、黄):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D类、Ⅳ级、蓝):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三、安全风险辨识
单位负责人(即矿长,以下省略)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建设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1、瓦斯事故安全风险辨识
(1)事故危害:
①瓦斯爆炸时产生的瞬时温度在1850℃~2650℃之间,不仅会烧伤人员、烧坏设备、造成财产损失等还可能引起火灾。
②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会使气体突然膨胀而引起空气压力的骤然增大,再加上爆炸波的叠加作用或瓦斯连续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压力会越来越高。在高温高压的作用下,瓦斯爆炸产生正向冲击和反向冲击,可能引起火灾和二次爆炸。
③瓦斯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高浓度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井下人员伤亡。
④瓦斯爆炸可能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①发生瓦斯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Ⅰ、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5%~16%;
Ⅱ、氧气浓度不低于12%;
Ⅲ、有650℃~750℃的引爆火源存在。
在这三个条件中,氧气无法进行控制,所以瓦斯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取为: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引爆火源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3)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盲巷、高冒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4)事故发生的预兆:
瓦斯爆炸是一种剧烈的化学反应。瓦斯爆炸时要消耗大量的氧气,会使周围的空气瞬间流向爆炸点。因此据亲身经历过瓦斯爆炸的同志回忆,爆炸前,在附近可以感到空气的流动和颤动,有时还发出“咝咝”空气流动声,这也许是爆前爆源需要大量氧气所致。
2、水灾事故安全风险辨识
(1)事故危害:
①水灾发生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②水灾发生后会导致瓦斯积聚、有毒有害气体进入;水灾导致顶板垮落
③严重的水灾会导致淹井。
(2)事故原因分析:
水灾出现的原因有:超层越界开采,防水密闭失效透水,违法开采防水煤柱,煤柱突然垮落,防水煤柱设计过小,采空区,断层、裂隙、井巷导水、冒顶、放炮、掘进导通水体;矿井排水能力不足,雨季地表洪水也是造成水灾的原因。
(3)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采空区,采区(煤矿)边界,断层、裂隙、薄基岩区。
(4)事故发生的预兆:
煤壁发潮、发暗、发冷,巷道壁挂红、挂汗,工作面温度降低,顶板淋水加大,工作面压力增大,片帮冒顶,煤层里有嘶嘶的水声或水砂涌入声,甚至有向外呲水现象。
3、火灾事故安全风险辨识
(1)事故危害:
①造成人员伤亡,井下发生火灾后生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一氧化碳造成井下人员中毒死亡。
②影响生产,造成局部或矿井停产。
③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封闭火区将冻结大量的可采煤量。
④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火灾将烧毁大量的设备,另外还消耗大量的人、财、物。
⑤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⑥产生火风压破坏通风系统,导致事故扩大。
(2)火灾事故原因分析
①内因火灾:
Ⅰ、煤炭具有自燃倾向,并且呈破碎堆积状态:自然倾向分三类,Ⅰ类容易自燃,Ⅱ类自燃,Ⅲ类不易自燃。(自然倾向取决于:煤的化学成分、煤的物理性质、煤岩成分)
Ⅱ、有不断的氧气供给:矿井地表覆盖层为基岩,无黄土层,在工作面开采几个分层后,采空区形成通达地表的裂隙,漏风供氧。
Ⅲ、氧化生成的热量大量积聚,难以及时散失:氧化过程分三类,潜伏阶段,自热阶段,燃烧阶段。
②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地面火灾大部分是外因火灾。井口建筑物内违章使用明火或电焊作业,容易引起外因火灾。
Ⅰ、存在明火:吸烟、电气焊、喷灯焊、电炉、灯泡取暖。
Ⅱ、出现电火花:电钻、电机、变压器、开关、插销、接线三通、电铃、打点器、电缆等出现损坏、过负荷、短路等,引起电火花。
Ⅲ、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不装水炮泥、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都会产生放炮明火。
Ⅳ、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
Ⅴ、机械摩擦及物体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3)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主运输巷道、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机电硐室、变电所、电气焊作业地点、材料巷等场所
(4)火灾事故发生的预兆:
①巷道空气温度升高、湿度增大、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冬季塌陷区冒出蒸汽或冰雪融化。
②在巷道中有煤焦油或松节油的气味。
③从自燃发火处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比通常温度高,CO2气体浓度异常增大。
④人体有不舒适感,头痛,精神疲乏等。
⑤巷道空气中或密闭及井上下施工的灭火、探火钻孔内出现CO气体。
4、煤尘事故安全风险辨识
(1)事故危害:
①煤尘爆炸可放出大量热能,爆炸火焰温度可高达1600~1900℃,甚至更高,产生了破坏性很强的高温。
②在发生爆炸的地点,空气受热膨胀,空气密度变稀薄,在极短时间内形成负压区,外部空气在气压差的作用下向爆炸地点逆流冲击,带来新鲜空气,这时爆炸地点如遇煤尘、瓦斯和火源,可能连续发生二次爆炸,造成更大的灾害。
③煤尘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高浓度一氧化碳直接导致井下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煤尘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煤尘具有爆炸性;
②空气中浮游煤尘具有一定的浓度(30~2000g/m3);
③存在能点燃煤尘的引爆火源(650~1050℃);
在这三个条件中,煤尘具有爆炸性无法进行控制,所以煤尘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取为:煤尘浓度积聚达到爆炸界限,有引爆火源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