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6、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必须由班长本人用电话联系各警戒人员,警戒人员接到明确指示后,方可撤岗。。
27、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接触爆破材料得人员必须穿棉布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在巷道中行走要注意电缆和金属导电体,严禁使用矿车、皮带、溜子(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8.11其他方面
8.11.1风水管路吊挂管理
8.11.1.1工作面压风、供水、排水管路布置在巷道进向左帮。风水管路敷设要求架设上部管路高度(最低处)不低于离底板1.2m,管路架设上方压风管,下方分别架设供水及排水管,各管路间距0.2m。压风管路采用Φ114㎜无缝钢管延伸,供水管、排水管采用Φ76mm无缝钢管延伸,均采用快速接头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