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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019-10-1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六十七.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永久性轨道由运输队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经常性检查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分段包片制度,责任明确到人。辅助运输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所有检查项目必须有记录。
(二)电机车司机、钉道工等要认真观察轨道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三)煤矿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对各条轨道线路的抽查,发现隐患要提交隐患通知单。
(四)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工作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轨道线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未处理合格前严禁车辆运行。
(五)轨道线路检查项目包括轨枕捣固、钢轨接头、道钉、接头扣件、道岔分合情况.曲线段轨距拉杆以及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轨道中心线、方向、高低等。
(六)对轨道线路进行维修作业,必须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
(七)轨道进行维修时,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第十二章   煤矿电气及监控、通信管理制度
六十八.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停送电管理工作,防止触电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调度人员、电气运行人员和电气修理、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上述人员在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并掌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开关进行分闸后,井下工作点进行验电、放电之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操作。
停送电必须凭工作票进行。工作票由煤矿机电分管领导或由煤矿机电分管领导授权的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管理部门和井(厂)分管电气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签发。签发后的工作票要分别送至停电变电所和停电受影响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变电所主接线并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负责。
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停电工作的程序为:
1.工作负责人持已签发的工作票到变电所(配电室)交值班员,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指定应停开关或隔离开关,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变电所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并与签发人核对后进行操作。
2.停电操作由乙值班员进行,甲值班员进行监护,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最后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的标示牌。
3.由工作许可人(监护人,即值班员甲)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发许可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再向工作人员发出“现已停电,开始工作”的命令。
复电工作的程序为:
1.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现场,核实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施工人员是否齐全、装挂的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工具是否齐全(工具是否掉入设备内),确认无误后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向工作许可人(监护人)报告工作终结,具备送电条件。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再次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字方可送电,送电后正常运行半小时,工作人员才能离开,至此认为全部工程完工。
受停电影响的单位,严禁在停电范围内“搭车”作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六十九.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为加强煤矿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工作,防止电气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4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做好记录”的规定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对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设备检修严格执行煤矿下达的年、季、月及大、中、小修计划,按规定周期进行,达到预防性检修的目的。
检修类别按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三种。
1.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护检修内容和日常检查(点检)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要部份,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2.一般检修(中修、项修、年检):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涂漆、烘干, 在检修过程中,充分利用镀、喷、镶、粘等技术手段,恢复其精度。
3.大修: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功率,需要对设备进行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操作系统,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外壳,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好设备的原始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技术状况(尤其是缺陷),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性能,精度参数,检修部位等,以备在下次检修中参考。
属于中修以上的设备检修,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区队主要领导。
每一工作地点工作结束后,设备一律出井检修,不得搬往其它工作地点继续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机电管理部门同意。
普采工作面的生产设备检修要统筹安排,超前强化检查,实行设备检修质量责任制。每班对检修工必须定项目、定任务、定质量,检修班带班队长负责检修项目质量的监督及落实工作。
机电维修队应按要求检修足够数量的常用易损设备或部件(防爆开关、油包、立柱、减速箱等)以备用。
设备检修后,要做好设备检修记录,详细记载检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签字,作为设备以后检修时参考及处理事故的依据。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十.电气试验测试制度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排查设备隐患,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项目对机电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井上、下电气设备,都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持有上岗操作合格证。
电气试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16)、《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在井底车场和通风良好的大巷或采区做试验时,要根据试验区域安全条件的不同,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经煤矿组织会审批准并在煤矿瓦斯检查工的监护下,才可进行工作。
必须按试验周期有计划的进行电气试验工作。
煤矿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要落实年度电气试验计划,以便试验工作与生产协调进行。
编制电气试验计划时须全面考虑,一般运行中的大型设备,主要电缆等进行耐压试验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旦发生击穿后,有足够的检修力量和检修时间,有足够的备用配件和材料,检修后基本上不影响或少影响生产,有可靠的备用设备替换。
2.设备绝缘电阻及泄漏电流等项目经综合判断合格。
3.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电气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结束后,将被试设备恢复原状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详细汇编试验报告,对设备性能提出鉴定意见,以便指导设备检修和运行。
试验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使用单位和煤矿机电管理部门,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十一.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加强煤矿机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机电副矿长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1次;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2次;机运科长每周上岗检查不得少于1次。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等。对上岗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人员采取措施,限时间给予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三违”现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干部上岗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下次上岗落实上次检查问题处理情况,没有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十二.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设备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所有机电设备都应登记造册,机电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登记工作。
设备的登记台账具体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所有铭牌参数、设备的购买时间、验收投入使用时间、技术特征数据、维修保养记录、设备原值等。
购买使用的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每台使用的设备悬挂设备管理牌,内容至少包括:名称、型号、编号、维护责任人、维护时间、用途等,配电设备还需标明电压、电流等技术特征值。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保护所有设备的铭牌,确保铭牌完好,对不完好设备要登记备案,悬挂自制铭牌,自制铭牌格式和内容必须与出厂铭牌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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