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每班必须使用好甲烷传感器,挂牌管理,按时填写牌板,并实行三专供电和瓦斯电、风电闭锁。
6.5.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
6.5.3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
6.5.4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5.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5.6因甲烷浓度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
6.5.7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5.8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示标语,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
6.6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及有线通信系统(请监控队审阅完善)
采用KJ70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工作面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监控。当甲烷浓度超过设定报警值时,现场甲烷传感器发出声光报警,地面监控服务器及各监测终端同时发出报警信号。当甲烷浓度超过设定断电值时,现场瓦斯传感器发出声光报警,地面监控服务器和各监测终端同时发出断电报警信号,同时安设在掘进工作面通风机开关群处的KJ70N—F型通用监控分站执行断电指令,控制断电器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甲烷浓度低于复电值时时,安设在掘进工作面通风机开关群处的KJ70N—F型通用监控分站执行复电指令解除闭锁,解除闭锁后掘进工作面才可以人工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