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2.13电缆和“四小线”敷设基本要求:布置均匀,排列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悬垂高度一致,并有适当的弛度,做到悬挂一条线。
8.6.12.14四小线”的敷设、吊挂、除尘必须明确维修单位和责任人;其中照明线、信号线由施工区队负责敷设、维护,监控线、电话线由机电科监控队负责敷设、维护。电缆和“四小线”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8.6.12.15钩敷设规定:
⑴电缆钩安装时应垂直于顶底板,间距为1.0m,肉眼观察平直一条线。
⑵电缆钩上下端分别固定在两条Φ8㎜的钢绞线或钢丝绳上,钢绞线或钢丝绳两端分别生根在巷道上。钢绞线或钢丝绳中间部分用倒正丝等,根据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挂点数量、间距以保证电缆吊挂后平直为标准。
8.6.12.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电缆过巷道时,应使用电缆过桥。
8.6.12.17电缆接线盒应悬挂在电缆钩上并上板固定好,设在淋水处的电缆接线盒应有防护措施。
8.6.12.18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按照标准修复或更换。
8.6.12.19电缆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同型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中间接头装置或母线盒进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