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车时要观前顾后,遇行人、道岔、拐弯、过风门要放慢车速,并指派人员在前方设置警戒,大声喊叫通知前方人员闪避,严禁扒车和放飞车。
(4)斜坡提升时必须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一次只准挂一个车,严禁超挂车辆。
(5)提升前,必须有专人检查装车情况,严禁超长、超宽装车;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
1、施工应坚持一次成巷,工程质量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严格质量验收制度,各班组、各工序应进行自检、互检,对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处理,工程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在掘进过程中必须搞好文明施工。所有工具、材料、管线等应堆放、悬挂整齐。
3、各工种操作正规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执行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标准化。
4、掘进工作面标准化要实现“三齐”(工作面物料码放整齐,设备排列整齐,工具摆放整齐)、“两平”(巷道平直无凹凸,巷道平整无废物)、“六条线”(巷道掘进一条线,支护布置一条线,管路吊挂一条线,风筒悬挂一条线,电缆吊挂一条线,轨道一条线)、“一畅通”(排水系统畅通)。
5、施工巷道宽度,中线至任意一帮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不得大于设计宽度100mm。施工巷道高度不得小于高度50mm,不得大于设计高度200mm。
6、巷道内要做到“三无”(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7、工作面机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达到完好、保护齐全,电气设备消灭失爆。
8、所有人员应保护好通风设施,严禁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作业。
9、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以防粉尘飞扬。
10、各工种作业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1、每班完工后,必须扫清浮货,码放好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12、巷道施工若遇断层或地质构造时,必须及时与矿地质部门联系,并补报措施。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施工。
四、煤仓堵卡处理、 跑货的预防安全技术措施
本巷道施工不涉及煤仓处理。
第八章 六大系统、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简述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
(1)在发生灾害,人员无法确保安全下撤出至地面时,人员在设有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区域等待救援。在进入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区域时及时打开压风管、供水管,保证供给人员正常呼吸的新鲜空气及充足水分。
(2)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必须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3)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的现象。
(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5)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头部套上防护袋,调节风量,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6)自救装置点应无材料、杂物堆积码放,自救点巷道应宽畅,有明显标志牌。
(7)在使用自救装置时人员应不要慌乱、争抢,听从指挥确保安全有序地进行避灾。
(8)压风自救系统设分支10支,距离工作面25m~40m。
2、供水施救系统
(1)井下所有供水管路必须保持 24 小时供水。
(2)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必须在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经过多级水质过滤。
(3)供水施救系统必须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4)每个采掘作业点,人员集中点都必须配置饮水设施,以保证灾变时使用。
(5)供水点前后2米范围内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6)供水管路中的水必须定期进行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7)供水施救系统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检查。
(8)每周检时要检查阀门是否灵活、流速是否达到要求、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9)供水施救系统设分支10支,供水施救系统距离工作面25m~40m。
3、监测监控系统
工作面在施工前,通防队、信息技术中心必须安装和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工作面掘进期间监控有效,保证安全生产。
4、人员定位系统
(1)人员定位系统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使用管理与规范》的要求,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具有:人员位置、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存储、查询、异常报警、路径跟踪、管理等功能。
(2)对人员定位器定期进行检修、维修,保证人员定位器正常使用。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人员定位识别卡,并保证人员定位识别卡的完好和灵敏,发现异常及时更换。
5、通讯联络系统
(1)煤仓下货口、装车口、变电站必须设好电话机。在距工作面30~50m远处安设井下防爆电话,并确保电话完好。
(2)工作面遇灾害和重大事故时,必须用就近电话汇报矿调度,再向队值班室汇报。
6、紧急避险系统
(1)当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如无法撤离到地表,必须就近撤离到避难硐室或自救系统处进行避灾,等待救援。+1220m水平永久避难硐室设在+1220m水平轨道暗斜井下车场。
(2)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两大系统已设置到距碛头不大于50米,随着工作面及时跟进。在作业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灾害并且无法沿避灾路线逃离时可选择压风、供水自救,并在安全区域躲避等待救援。
二、灾害应急措施
(一)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遇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中,必须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在通风的监督、监护下进行,并要指定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采取防止人员中毒的措施,同时立即汇报矿调度。
3、如果控制不住火势,所有人员戴上自救器,向进风方向迅速撤离。灭火、撤离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瓦检指挥。
(二)瓦斯、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一旦井下发生局部瓦斯或煤尘爆炸时,所有人员应戴上自救器,听从指挥迅速撤离至新鲜风流中,并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在安全地,识别情况清点人员。
(三)水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透水预兆:巷道内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人员,逃生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掘进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四)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顶板来压预兆:顶板有“闷炮”声,巷道掉渣片帮严重;顶板破碎;顶板下沉离层有裂缝;打眼时卡钎。
2、经常检查巷道内帮顶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矿、队值班人员。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3、巷内一旦漏顶出路被堵,未堵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包括漏顶范围、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进行抢救。
4、在进行抢救时,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抢救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五)提升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提升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立即通知救援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制定处理措施。
三、制定发生灾害时有效的传报技术和方法、撤出人员的区域和避灾路线、实施自救的条件、防止灾害扩大的措施、统计井下人数及其他应急措施等。
1、井上、下的通信系统必须完好、灵敏可靠。
2、井下的专用电话距工作场所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3、必须有发生灾害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配备足够和救护器材。
4、发生灾害时的撤离通路必须安全可靠、畅通无阻。
5、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时,应立即切断通向工作面的电源,并保证正常供风。
6、救护队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动紧急救灾。
7、如果退路被堵住,可以敲打风水铁管传递救援信号。
8、统计:矿、队要立即清查当班工作面的作业人数,在发生水灾、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时,事故地点周围相关场所的作业人员的人数以及具体的人员,并对具体人员进行准确统计不得出现遗漏;特别在矿灯房领灯和交灯的具体人员和领交灯的数量。
四、避灾路线:
(1)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时,人员戴好自救器迅速脱离险区,人员撤离路线:
2124-12切眼工作面→2124-12运输巷→2124-1煤层上山→+1220m水平一采+1330m运输石门→+1220m水平一采架空行人上山→+1400m水平运输石门→+1400m水平运输大巷→地面。
(2)工作面发生水灾、冒顶时,人员撤离路线:
2124-12切眼工作面→2124-12运输巷→2124-1煤层上山→+1400m水平联络巷→+1400m水平运输石门→+1400m水平运输大巷→地面。
(3)所有救灾人员路线与撤退人员撤退路线相反。
(4)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知避救灾路线。
附图8-1-15:避灾、救灾路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