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到灾害汇报时,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立即向当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汇报。并将情况报告矿长及相关副矿长。矿长根据事故汇报情况,做出判断,视情况分级上报或按事故类别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3)值班矿长接到事故汇报后,首先通知井下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灾区。并按照水害事故处理计划规定召集有关人员迅速到调度室待命。由总指挥命令,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4)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矿长负责指挥。
(5)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要按照水灾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充分做好准备并立即赶赴调度室待命,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出动。到达矿井后,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险指挥部。接受任务后,立即向救护人员传达任务,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顶等,立即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7)各有关科室、井口检身、矿灯房要相互联系,准确统计出勤人员和井下遇难人员情况。
(8)井下所有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自救器。必须熟悉本区域的水灾避灾路线,事故发生时能根据事故情况、由最近路线到达安全地点避难或升井。
3、水害处理措施
1)、透水预兆:
(1)巷道或煤壁“挂汗”。(2)煤壁表面“挂红”。(3)工作面或巷道空气变冷。(4)顶板来压、底板鼓起。(5)顶板淋水加大、出现压力水浅。(6)有水声,一种是“嘶嘶声”,一种是空洞泄水声。(7)有害气体H2S、CO2等增加。(8)水色发浑,有臭味。(9)出现雾气。(10)裂缝出现渗水。
2)、透水时的措施:
(1)当井下某地点发生突然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在跟班队长、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组织抢救。首先应尽可能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支护,打木垛或密集柱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如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险时,则应有组织地按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到地面。被堵在独头巷道的遇险人员应保持镇静,利用电话、吹哨、晃灯、敲打铁器物体或做标记相互联系,切不可大喊大叫,盲目乱跑,避免体力过度消耗,应团结互助等待救援。
(2)井下工作面透水后,所有相关排水设备必须启动排水,水泵司机和维护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坚守岗位,精心看管和维护排水设备,要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
直接排干法:
当水量不大或水源有限时,可通过增加排水设备,加大排水能力的方法直接排干被淹井巷。
先堵后排法:
当井下涌水特别大,单纯采用排水方法无法恢复时,先进行堵水工作截断水源,再进行排水。
3)水害处置措施:
(1)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 “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
(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抢险指挥部要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救。
(4)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的程度、巷道破坏及通风情况。
(5)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6)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应组织人力、物力强行排水,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利用砂(粘土)袋构筑临时防水墙,或关闭井底车场和胶带大巷与副井联络巷中的防水闸门以保护主排水泵房。
(7)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发生。
(8)各单位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由各单位管理,在抢险救灾期间设由机电科统一调用,物资由财供科统一调用。
(9)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十一、3306掘进工作面实施放水
当探明周围水源后,应有计划的放水,首先预计水压和水质类型,当预计水压小于0.1Mpa时,可直接利用探水钻孔放水。预计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时,可另打放水钻孔放水,放水孔直径为Φ75mm,在打放水钻孔时,孔口安装Φ108mm,长度不小于10m的孔口套管,套管上安有放水阀门。当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要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然后连接在距近的专用排水管路上,将水排放到临时水仓。
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示意图
附图16:工作面探水钻孔设计图
第七章 六大系统
第一节 监测监控
传感器设置及数量:
该工作面采用单巷掘进,掘进面设置三个低浓甲烷传感器,两个浓甲烷传感器:
(1)在掘进头距工作面≤5米处各设置瓦斯传感器T1,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在掘进头回风流中距贯眼口10~15m处各设置低浓瓦斯传感器T2和高浓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回风流及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在局扇风机后3~5米处设置低浓瓦斯传感器T3和高浓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4%,断电浓度≥0.4%,复电浓度<0.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回风流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甲烷传感器应悬挂于风筒对面一侧(风机后传感器悬挂于靠后一台风机后),悬挂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0.3米,距煤壁不得小于0.2米。
掘进机机载探头传感器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掘进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