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在掘进过程中巷道安全贯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8.2.3.1贯通前要两条巷道必须实现有效通风,保证巷道内均有充足新鲜风流供应。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20%,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8.2.3.2巷道掘进至邻近贯通点100m附近时,由地测站在顺槽给出与正在掘进巷道贯通的准确位置,及时清理巷道内矸石、杂物,保证贯通点及附近顶板支护完好、无积水。若原有巷道顶板出现离层、破碎或片帮严重等现象,必须提前由生产科安排加强支护巷道,由我队负责提前做好积水抽排工作。
8.2.3.3检查巷道内贯通点附近的电缆、水管铺设情况,所有电缆、管线必须与贯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必要的保护;否则必须进行重新吊挂或拆除。提前做好贯通的准备工作。
8.2.3.4在掘进距贯通点10m时,及时通知调度室、通风科、通风队,准备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发生短路和混乱现象。
8.2.3.5贯通前,必须由跟班队长进行统一指挥, 测量对面的瓦斯、氧气、一氧化碳浓度,撤出对面的人员及设备,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通风, 贯通点前后20 m范围设置“严禁入内”牌板、栅栏及警标, 严禁任何人员及设备通过。
8.2.3.6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确保风路畅通,风筒吊挂距工作面掘进头小于20m;如果需要地测站应及时测量、放线,保证人员安全和贯通质量。
8.2.3.7巷道贯通时,跟班队长在安全地点进行观测工作面气体浓度情况,随时对连采机司机进行指导;同时在贯通点附近设好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区。
8.2.3.8巷道掘进时必须沿顶板掘进,距离贯通点5 m时将顶底板分别降低和抬高200mm,等贯通后再将顶底板扫平,确保贯通后巷道顶底板平整。
8.2.3.9贯通后要将贯通点浮煤清理干净,及时进行空顶支护,在贯通过程中所破坏的锚杆要及时补打,保证顶板安全。
8.2.4 交接班安全技术措施
8.2.4.1 跟班队长、各岗位操作工之间必须执行对口交接制度。
8.2.4.2 交接班时,连采机、锚杆机、梭车、装载机、给料机等工作面设备必须全部停止运转,并将移动设备退至安全地点,所有人员到破碎机栅栏外交接班,严禁私自解除警戒进入作业现场。
8.2.4.3 跟班队长在各岗位交接完毕后,由跟班队长、班长共同进入工作面巡视安全状况,确保安全时方可准许其他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特殊情况下交班岗位工需要说明特别注意事项时,交接班岗位工必须共同到达现场交接,并告知接班跟班队长。接班跟班队长对各岗位交接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上,交接跟班队长共同签字认可。
8.2.4.4 交接班时,掘进机司机必须交接顶煤厚度、特殊工艺要求、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锚杆机司机必须交接顶板岩性、锚杆、锚索打设情况、顶煤厚度、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8.2.4.5 交接班工作要严肃、认真、清楚,内容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如因交接记录错误、不清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接班人员检查不彻底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8.2.4.6 矿井或工作面停产时,井上下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8.2.4.7 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有权不接班。
8.2.5 连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安全技术措施
8.2.5.1 搬迁前必须明确行走路线并提前进行路线的安全检查。对于片帮的地方要及时处理;底板不好的地方要及时铺垫;碍事的水管及电缆要及时拆卸。
8.2.5.2 搬迁前提前选择好取电位置和电源线截面、长度确保完好。将电缆沿帮敷设,有积水和巷道交叉地方,必须将电缆吊挂在电缆钩上或用扎带吊挂在巷道顶板上,防止车辆挤压及电缆进水漏电。
8.2.5.3 设备搬迁前进行仔细检修,确认设备完好,严禁带病运行。由专人检查行车路线的顶板、底板及巷帮情况,对于存在顶板破碎的地方要及时进行处理。
8.2.5.4 在搬家倒面过程中,所有工作必须合理组织、精心安排,由班长具体负责,由跟班队长统一安排指挥,每个区域的安全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8.2.5.5 电工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高压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按矿里的有关规定执行。铺设电缆要进行绝缘测试,达不到绝缘要求,禁止强行送电。电缆对接必须使用接线盒,且接线标准要达到完好。
8.2.5.6 所有设备的运输机、滚筒均不得启动,运行前均适当进行电气闭锁及机械防护。破碎机滚筒操作按钮、梭车运输机操作按钮要甩掉;破碎机运输机操作手柄要固定死。
8.2.5.7 设备行走时必须由专职司机(熟练工人)操作、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8.2.5.8 行走时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距离必须有20m的安全距离,设备行走时5m范围内严禁有人,指挥人员必须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指挥,防止设备行走伤人。
8.2.5.9 设备在行驶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设备行驶路线上通过,设备行走区域前后20m,必须由专人负责警戒,防止有人误闯入设备行走区域。
8.2.5.10 设备行走前,跟班队长必须到现场统一指挥,设备前后人员必须相互照应好,情况清楚后方可操作设备;情况不清楚时任何设备的操作人员都不得擅自开机。
8.2.5.11 必须严格执行停电上锁制度,司机离开设备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停电上锁,钥匙随身携带。
8.2.5.12 连采机、锚杆机、破碎机等履带在水泥路面地段行走时,必须铺设皮带。在铺设皮带期间,设备必须停电闭锁。
8.2.5.13 设备行走要时刻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均和巷道顶底、两帮保持一定距离,防止碰坏电缆水管和其他设备。
8.2.5.14 设备行走在巷道狭窄、拐弯及有其他障碍物时,必须缓速慢行,严防碰坏电缆、水管和其它设备。巷道两帮如果支护有木点柱时,一定要让设备与点柱保持适当距离慢速通过,点柱碰倒要及时架设。
8.2.5.15 设备行走时电缆由专人拉放,设备要缓速慢行,严防拉脱或碾压电缆。收放电缆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防止漏电伤人。在设备内收放电缆,人员必须站稳,手及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设备外。